附录一
本标准采用的名词和各地习用名词对照
本标准采用名词 |
各地习用名词 |
路床 基层 面层 平整度 侧石 缘石 收水井 人行道板 (小方砖、大方砖) 支管 石灰 砾石 井框 井篦 伸缩缝 闭水 倒虹管 挡土墙 勾缝 砂浆 人行道 沥青表面处治 |
路基、路床、路胎、道胎、路槽 基层、基础、垫层、过渡层、隔离层、扎根层、主料层 路面 平坦度 道牙、立道牙、路缘石、路边牙、路边石、路牙 平道牙、平石、路沿、卧石 茄利、雨水井、雨水口、进水口 九格砖、水泥砖、水泥花砖 连管、连接管、过街管 白灰 卵石 井座、井圈 进水口盖、茄利盖 温度缝、伸涨缝 磅水 虹吸管 护墙 嵌缝 水泥浆、水泥灰浆、素灰 步道 沥青表面处理、泼油 |
附录二
质量评定统计计算举例
劳动路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一、工程概况
劳动路全长627m,修建7m宽路面,共计4389㎡,两侧安装侧石。路面结构为15cm石灰土类(炉渣石灰土)基层,7cm沥青稳定碎石基层,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二、工程工序、部位划分
1.工序划分:
工序划分为路床、炉渣石灰土基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侧石五项。
2.由于本工程道路长度较短、不划分部位。
三、工序施工质量检验评定
1.路床工序: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86.1%
评定:优良
2.炉渣石灰土基层: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85.5%
评定:优良
3.沥青碎石稳定基层: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86.8%
评定:优良
4.沥青混凝土面层: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89.8%
评定:优良
5.侧石合格率:80.5%
评定:合格
6.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见附表2.2)
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平均值):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平均值):85.74%
评定:优良
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表
单位(部位)工程名称:劳动路道路工程
工程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检验评定表
工序名称:沥青混凝土面层 施工员: 年 月 日 单位(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工程(部位)名称: 施工队:
号 |
部位(工序)名称 |
合格率(%) |
质量等级 |
备 注 |
|
划△项 |
其它项 |
||||
1 |
路 床 |
100 |
86.1 |
优良 |
|
2 |
炉渣石灰土基层 |
100 |
85.5 |
优良 |
|
3 |
沥青碎石稳定基层 |
100 |
86.8 |
优良 |
|
4 |
沥青混凝土面层 |
100 |
89.8 |
优良 |
见附表2.1 |
5 |
侧 石 |
80.5 |
合格 |
||
平均合格率 |
92.08 |
优良 |
|||
质量评定意见 |
主要检查项目均达到质量标准主干道路面质量较好。 |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
程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施工员: 年 月 日
附录三
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评定标准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其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用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定:
mfcu-λ1sfcu≥0.9fcu,k
fcu,min≥λ2fcu,k
二、用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定:
mfcu≥1.15fcu,k
fcu,min≥0.95fcu,k
式中 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
s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N/m㎡)当sfcu的计算值小于0.06fcu,k时,取sfcu=0.06fcu,k;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
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
λ、λ—合格判定系数,按附表3.1取用。
合格判定系数
附表3.1
合格判定系数 |
试块组数 |
||
10~14 |
15~24 |
≥25 |
|
λ1 λ2 |
1.70 0.90 |
1.65 0.85 |
1.60 0.85 |
注: ①《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与《钢筋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等规范中的混凝土标号,按附表3.2进行换算。 附表3.2
混凝土标号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400 |
500 |
600 |
相当混凝土强度等级 |
C8 |
C13 |
C18 |
C23 |
C28 |
C38 |
C48 |
C58 |
②按照《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试块必须按其规定的组数留置,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用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按下述条件评定:
R小≥0.85R标
二、当同批试块少于10组时,应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小≥0.9R标
式中
——n组试块强度的平均值;
K——合格判定系数;按附表3.3取用;
合格判定系数
附表3.3
n |
10~14 |
15~24 |
≥25 |
K |
1.70 |
1.65 |
1.60 |
Sn——n组试块强度的标准差;
R标——混凝土设计标号;
R小——n组试块强度中最小一组的值。
检验方法检查标准养护龄期28d试块抗压强度的试验报告。
③混凝土强度按单位工程内强度等级,龄期相同及生产工艺条件、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为同一验收批评定。但单位工程中仅有一组试块时,其强度不应低于1.15fcu,k。
附录四
施工现场土工试验方法
一、路基土方最大干质量密度和最优含水量测定方法
本试验的目的是用规定的击实方法(轻型击实法和重型击实法),测定土的含水量与质量密度的关系,从而确定该土的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击实仪的规格及主要技术性能
附表4.1
类别 |
击实仪 名称 |
锤底直径(mm) |
锤质量kg |
落高cm |
试筒尺寸 |
层数 |
每层 锤击 次数 |
击实 方式 |
试料 用量kg |
击实功KJ/m |
||
内径cm |
高cm |
容积cm |
||||||||||
轻型 |
轻锤型 |
5.1 |
2.5 |
30.5 |
10.2 |
11.6 |
947 |
3 |
25 |
转圈 |
3 |
591.6 |
重型 |
重锤型 |
5.0 |
4.5 |
45 |
10.0 |
12.7 |
1000 |
5 |
27 |
转圈 |
3 |
2685.2 |
(一)轻型击实法
1.仪器设备
(1)轻型击实仪:(规格与技术性能见附表4.1)
(2)天平:称量200g、感量0.01g;称量2000g、感量1g。
(3)台称:称量10kg,感量5g。
(4)筛:孔径5mm。
(5)其它:铝盒、喷水设备、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湿设备等。
2.试样准备
(1)将代表性的风干土或在低于60℃温度下烘烤干的土样放在橡皮板上,用木碾碾散,过5mm筛拌匀备用,土量为15~20kg。
(2)测定土样风干含水量,按土的塑限估计其最优含水量(一般较塑限约小3~6%,其中对砂性土约小3%,对粘性土约小6%)依次相差约2%,即其中有两个大于和两个小于最优含水量。准备五个不同含水量的土样,所需加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Mw——土样所需的加水量(g);
Mo——含水量wo时土样的质量(g);
wo——土样已有的含水量(0.01%);
w1——要求达到的含水量(0.01%)。
(3)按预定含水量制备试样称取土样。每个约2.5k8,分别平铺于一不吸水的平板上,用喷水设备往土样上均匀喷洒预定的水量,拌和均匀后,密封的盛器内(或塑料袋内)浸润备用。浸润时间对高塑性粘土(CH)不得少于一昼夜,对低塑性土(CL)可酌情缩短,也不应少于12h。
3.操作步骤
(1)将击实仪放在坚实地面上,取制备好的试样600~800g倒入筒内,整平其表面,并用圆木板稍加压紧,然后按附表4.1规定的击实次数进行击实。击实时击锤应自由铅直落下,落高也按附表4.1调试正确,锤迹必须均匀分布于土面。然后安装套环,把土面刨成毛面,重复上述步骤进行第二层及第三层的击实,击实后超出击实筒的余土高度不得大于6mm。
(2)用修土刀沿套环内壁削挖后,扭动并取下套环,齐筒顶细心削平试样,拆除底板,如试样底面超出筒外亦应削平。擦净筒外壁,称质量,准确至1g。
(3)用推土器推出击实筒内试样,从试样中心处取2个各约15~20g土测定其含水量。计算至0.1%,其平行误差不得超过1%。
(4)按(1)~(3)步骤进行其它不同含水量试样的击实试验。
4.计算及制图
(1)按下式计算击实后各点的干质量密度:
(计算至0.01g/cm)
式中pd——干质量密度(g/m);
po——湿质量密度(g/m);
w1——含水量(%)。
2)以干质量密度为纵坐标,含水量为横座标,绘制干质量密度与含水量的关系曲线,曲线上峰值点的纵、横座标分别表示土的最大质量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
附图4.1 pd-w1关系线
(二)重型击实法
1.仪器设备
(1)重锤型击实仪、规格与技术性能见附表4.1。
(2)天平:称量200g,感量0.01g,称量2000g,感量1g。
(3)台称:称量10kg,感量5g。
(4)筛:孔径5mm。
(5)其它:铝盒、喷水设备、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湿设备。
2.试样准备
与轻型击实法相同。
3.操作步骤
击实仪的锤质量为4.5kg,落高45cm。分五层、每层27锤击次数(见附表4.1)。其它操作程序均与轻型击实法相同。
4.计算与制图
与轻型击实法相同。 二、路基土方含水量试验方法
土的含水量是土在100~105℃下烘到恒重时所失去的水分质量和达恒重后干土质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本试验以烘干法为室内试验的标准方法。在野外如无烘箱设备或要求快速测定含水量时,可依土的性质和工程情况采用下列方法:酒精燃烧法
(1)仪器设备
本试验需用下列仪器设备:
1)称量盒(定期调整为恒重值);
2)天平:称量500g,感量0.01g;
3)酒精:纯度96%以上;
4)滴管、火柴、调土刀等。
(2)操作步骤
1)取代表性试样(粘性土2~5g,砂性土20~30g)。放入称量盒内,立即盖好盒盖称量。称质量时,可在天平一端放上等质量的称量盒或盒等质量的砝码,称量结果即为湿土质量。
2)用滴管将酒精注入放有试样的称量盒中,直至盒中出现自由液面为止。为使酒精在试样中充分混合均匀,可将盒底在桌面上轻轻敲击。
3)点燃盒中酒精,烧至火焰熄灭。
4)将试样冷却数分钟,按以上2)、3)步骤方法再重复燃烧两次。当第三次火焰熄灭后,盖好盒盖立即称干土质量。
5)本试验称量应准确到0.01g。
6)按下式计算含水量:
式中wo——含水量(%);
mω——湿土质量(g);
md——干土质量(g)。
计算到0.1%。
7)本试验需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允许午行差值应符合附表4.2的规定。
含水量测定的平行差值
附表4.2
含水量(%) |
允许平行差值(%) |
10以下 40以下 40以上 |
0.5 1 2 |
8)本试验记录格式见附表4.3
含水量试验
附表4.3
工程名称 试验者
试验方法 计算者
试验日期 校核者
土样编号 |
土样说明 |
盒号 |
盒质量(g) |
盒 湿土 质量(g) |
盒 干土 质量(g) |
湿土质量(g) |
干土质量(g) |
含水量(g) |
平均值(%) |
12~6 |
粉质粘土(CI) |
419 518 |
22.61 22.10 |
19.93 19.57 |
13.4 12.9 |
13.2 |
|||
12~ |
粘土(CH) |
091 439 |
20.77 20.35 |
16.24 15.84 |
27.9 28.5 |
28.2 |
|||
12~8 |
粘土(CH) |
419 133 |
18.57 20.44 |
15.25 16.82 |
21.8 21.5 |
21.7 |
三、路基土方质量密度试验方法
土的质量密度是土的单位体积质量。
本试验对一般粘质土,都应采用环刀法。如果土样易碎裂,难以切削,可用蜡封法。在现场条件下,对粗粒土,可用灌砂法和灌水法。
(一)环刀法
(1)仪器设备
本试验需用下列仪器设备
1)环刀:内径6~8cm、高2~3cm、壁厚1.5~2mm;
2)天平:称量500g,感量0.01g;
3)其它:切土刀、钢丝锯、凡士林等。
(2)操作步骤
1)按工程需要取原状土或制备所需状态的扰动土样,整平其两端,将环刀内壁涂一薄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
2)用切土刀(或钢丝锯)将土样削成略大于环刀直径的土柱。然后将环刀垂直下压,边压边削,至土样伸出环刀为止。将两端余土削去修平,取剩余的代表性土样测定含水量。
3)擦净环刀外壁称质量。若在天平放砝码一端放一等质量环刀,可直接称出湿土质量。准确至0.1g。
4)按下式计算质量密度及干质量密度:
式中po——质量密度(g/cm);
pd——干质量密度(g/cm);
mω——湿土质量(g);
V——环刀容积(cm);
w1——含水量(%)。
计算至0.01(g/cm)。
5)本试验需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其平行差值不得大于0.03g/cm,取其算术平均值。
本试验记录格式见附表4.4。
质量密度试验(环刀法)
附表4.4
工程名称
编 号 试验者
土样说明 计算者
试验日期 校核者
试样编号 |
土样类别 |
环刀号 |
湿土质量(g) |
体积(c) |
湿质量密度(g/c) |
干质量(g) |
干质量 密度(g/c) |
平均干质 量密度(g/c) |
12~6 |
粉质土 |
106 33 |
92.7 93.2 |
64.34 64.34 |
1.44 1.49 |
81.7 82.2 |
1.27 1.28 |
1.28 |
12~7 |
粘质土 |
186 151 |
126.8 126.2 |
64.34 64.34 |
98.9 98.9 |
1.54 1.53 |
1.54 |
|
12~8 |
粘质土 |
158 85 |
125.6 126.7 |
64.34 64.34 |
103.2 104.0 |
1.61 1.62 |
1.62 |
二)灌砂法
(1)仪器设备
本试验需用下列仪器设备
1)灌砂法质量密度试验仪,见附图4.2。包括有:1.漏斗;2.漏斗架;3.防风筒;4.套环;附有三个固定器。
2)台称:称量10kg,感量5g,或称量50kg,感量10g;
3)量砂:粒径0.25~0.5mm干燥,清洁均匀砂10~40kg;
4)其他:量砂容器(有盖),直尺、铲土工具等。
(2)操作步骤(用套环)
1)在试验地点,将面积约400c㎡×40c㎡的一块地面铲平。如检查填土压实密度时应将表面未压实土层清除掉,并将压实土层铲去一部分(其深度视需要而定),使试坑底能达到规定的取土深度。
附图4.2 灌砂法质量密度试验仪
2)称盛量砂的容器加量砂的质量,按附图4.2:将仪器放在整平的地面上,用固定器将套环位置固定。开漏斗阀,将量砂经漏斗灌入套环内,待套环灌满后,拿掉漏斗,漏斗架及防风筒(无风可不用防风筒),用直尺刮平套环上砂面,使与套环边缘齐平。将刮下的量砂细心倒回量砂容器,不得丢失,称量砂容器加第一次剩余量砂质量。
3)将套环内的量砂取出,称其质量,倒回量砂容器内,环内量砂允许有少部分仍留在环内。
4)在套环内挖试坑。其尺寸大致如附表4.5。
试坑尺寸与相应的最大粒径
附表4.5
试样最大粒径 |
试坑尺寸 |
|
直径(mm) |
深度(mm) |
|
5~25 25~60 80 |
150 200 250 |
200 250 300 |
挖坑时要特别小心,将已松动的试样全部取出。放入盛试样的容器内,将盖盖好,称容器加试样质量,并取代表性试样,测定其含水量。
5)在套环上重新装上防风筒、漏斗架及漏斗。将量砂经漏斗灌入试坑内。量砂下落速度应大致相等,直至灌满套环。
6)取掉漏斗、漏斗架及防风筒,用直尺刮平套环上的砂面,使与套环边缘齐平。刮下的量砂全部倒回量砂容器内,不得丢失。称量砂容器加第二次剩余量砂质量。
7)本试验称质量精度:称量小于10kg为5g;大于10kg时为10g。
8)按下式计算湿质量密度及干质量密度:
式中po——质量密度(g/cm);
pd——干质量密度(g/cm);
m1——量砂容器加原有量砂总质量(g);
m2——量砂容器加第一次剩余量砂质量(g);
m3——从套环中取出的量砂质量(g);
m4——试样容器加试样质量(包括少量遗留量砂质量(g);
m5——量砂容器加第二次剩余量砂质量(g);
m6——试样容器质量(g);
w1——含水量(%);
pn——往试坑内灌砂时量砂的平均质量密度(g/cm);
ps——挖试坑前,往套环内灌砂时量砂的平均质量密度(g/cm),
计算至0.01(g/cm)。
①若量砂被浸湿或混有杂质时,应充分风干过筛后再行使用。
②土中有很大孔隙,量砂可能进入其孔隙时,可按天然地面或试坑外形,松弛地放一层柔软纱布,再向套环或试坑中灌入量砂。
③因量砂质量密度随灌砂时量砂的落距及试坑尺寸而不同,故式中的量砂质量密度ps及pn必须采用与灌砂条件相适应的质量密度。
④若经量砂质量密度校验证明ps与pn相差很小时,式中ps可用pn代替。
3)操作步骤(不用套环)
1)按用套环操作步骤——准备试验地点,在刮平的地面上按其操作步骤4)的规定挖坑。
2)称盛量砂容器加量砂总质量,在试坑上放置防风筒和漏斗,将量砂经漏斗灌入试坑内,量砂下落速度应大致相等,直至灌满套环。
3)试坑灌漏量砂后,去掉漏斗及防风筒,用直尺刮平量砂表面,使与原地面齐平,将多余的量砂倒回量砂容器,不足时可以补充。称量砂容器加剩余量砂质量。
4)按下式计算湿质量密度及干质量密度:
式中m7——量砂容器加剩余量砂质量(g),计算至0.01(g/cm)。
5)本试验需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记录。
本试验记录格式见附表4.6及4.7。
质量密度试验(灌砂法,用套环)
附表4.6
工程名称
试验者 计算者
试验日期 校核者
质量密度试验(灌砂法,不用套环)
附表4.7
工程名称
试验者 计算者
试验日期 校核者
四、石灰土及石灰类混合料最大干质量密度和最优成型试验方法
石灰稳定类材料压得愈密实其强度愈高,但要碾压到要求的压实度,除应具一定的碾压机械效能外,石灰类混合料中需要有适当的含水量。过湿、过干均不能达到要求的压实度。本试验的目的是用规定的击实方法,测定石灰土及石灰类混合料的含水量与质量密度的关系,从而确定其最大干质量密度与相应的成型含水量。
本试验适用于石灰土及掺入一定比例的碎(砾)石,天然砂砾或工业废渣等石灰类混合料。并按其不同粒径选择击实仪具。
击实仪的规格及主要技术性能
附表4.8
击实仪名称 |
锤底直径cm |
锤质量kg |
落高cm |
试筒尺寸 |
击实 分层 |
每层击 实次数 |
击实 方法 |
试样用料kg |
最大 粒径mm |
击实功 kJ/m |
||
内径cm |
高cm |
容积cm |
||||||||||
小型击实仪 |
7.0 |
2.5 |
30 |
5.0 |
5.0 |
100(98.1) |
1 |
砂性土 30次 |
定点 击实 |
1 |
2 |
2205 |
粉性土 35次 |
2512.5 |
|||||||||||
粘性土 40次 |
2940 |
|||||||||||
重击锤实型仪 |
5.0 |
4.5 |
45 |
10 |
12.7 |
997 |
5 |
27 |
转圈 |
3 |
25 |
2685.2 |
5.1 |
4.5 |
45.7 |
15.2 |
11.6 |
2104 |
5 |
56 |
转圈 |
5 |
38 |
2682.2 |
表中小型击实仪适用于试料最大粒径为2mm的石灰土。重锤型击实仪适用于石灰土及石灰类混合料。当试料中粒径大于5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30%;且最大允许粒径为25mm时采用小击实筒(容积997cm)。当试料中粒径大于5mm的颗粒含量超过30%,且最大允许粒径为38mm时采用大击实筒(容积为2104cm)。
(一)小型击实仪击实法
1.仪器设备(见附图4.3)
附图4.3 100cm击实仪
1—仪器底座;2—楔紧螺丝;3—半圆试筒;4—套筒;5—活塞;6—25kg夯锤;7—导杆柄;9—垫板
(1)容积100cm击实仪一套;(规格与技术性能见附表4.8)
(2)天平:称量200g,感量0.01g,称量500g,感量0.1g。
(3)筛:筛孔2mm
(4)其他:铝盒,喷水设备,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湿设备。
2.试样准备
将土捣碎,通过2mm筛孔,选取1.5~2.0kg的土样,测其含水量,换算成干质量,按照设计的石灰剂量准确掺入熟石灰,并仔细拌匀。加入稍低于按经验估计的最优含水量(略比素土大1~3%),再充分拌匀备用。
3.试验步骤
将两半圆筒3(见附图4.3)用少许煤油涂抹后,合拢起来放入底座1内,继将垫板9放入,拧紧螺丝2,然后套上套筒4,将折合干质量约200g的混合料装入套筒内,盖上活塞5,插入:导杆7和夯锤6,将锤提高到手柄下,自30cm高度处落下,将试件夯实。夯实次数:(见附表4.8),夯实试验应在坚实的地面(水泥混凝土或块石)上进行,松软地面会影响测定结果。
附图4.4 重型击实仪(尺寸单位:mm)
(a)小击实筒、击锤和导杆;(b)大击实筒、击锤和导杆
1—套筒;2—击实筒,3—底板;4—垫块;5—提手;6—导筒;7—硬橡皮垫;8—击锤
试件按规定次数击实后,小心地将导杆、活塞及套筒取下,用修土刀仔细地沿圆筒边缘将试件多余部分削去,表面与圆筒齐平。拆开两半圆筒或用锤自下向上将试件轻轻顶出,称其湿质量准确至0.1g。同时取样少许,测定其含水量。求该试件的干质量密度。如此重复数次,每次增加含水量2~3%(一般为五次)一直做到水分增加而试件质量密度开始降低为止,此时得到的峰值换算为干质量密度。即为求得该灰土的最大干质量密度与其相应的最优成型含水量。
4.计算及制图
同路基土方最大干质量密度和最优含水量测定方法中(一)轻型击实法4。
(二)重锤型击实仪击实法:
1.仪器设备(见附图4.4)
(1)重锤型击实仪一套:分小击实筒容积为997c及大击实筒2104c,其规格及主要技术性能见附表4.8。
(2)天平:称量200g,感量0.01g,称量2000g,感量1g。
(3)台称:称量10kg,感量5g。
(4)筛:孔径5mm,25mm,40mm(5mm,25mm,38mm。
(5)其他:铝盒、喷水设备、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湿设备。
2.试样准备
将原材料分别通过要求的筛孔(土、灰应通过5mm筛孔,掺入的骨料应通过允许最大粒径的筛孔),按照设计配合比分别称质量,掺合后仔细拌匀。加入低于按经验估计的最优含水量,再充分拌匀备用。一般应准备按估计最优含水量,依次相差2%的试样5组,即两个大于和两个小于估计的最优含水量,备料:小击实筒为15~20kg左右,大击实筒为30~35kg左右。
3.操作步骤
均与路基土方最大干质量密度和最优含水量测定方法中。
(一)轻型击实法中的3相同,应注意大击实筒的分层与击实次数见附表4.8。
4.计算与制图:
同路基土方最大干质量密度和最优含水量测定方法中(一)轻型击实法4。
五、沥青混凝土标准密度测定方法
(300kg/c㎡压力成型法与马歇尔稳定度仪击实成型法)
(一)沥青混合料拌制和试件制备
1.试验仪具
(1)试验室用小型沥青混合料拌和机,(或用小铁锅炒拌);
(2)沥青混凝土试模:试模如附图4.5。它由一中空圆柱体,上下两压头所组成。试模尺寸,根据组成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中骨料最大粒径尺寸规定见附表4.9。
附图4.5 沥青混凝土试模
附表4.9
混合料名称 |
试模尺寸(mm) |
试样面积(cm) |
||||
d |
H |
h1 |
h2 |
δ |
||
砂质沥青混合料 细粒(或中粒)式沥青混合料 中粒和粗粒式沥青混合料 |
50.5 71.4 101.0 |
130 170 180 |
40 50 50 |
80 80 90 |
10 12 12 |
20 40 80 |
(3)烘箱
(4)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
2.试件制备方法
(1)按沥青混合料组成的设计方法所计算的配合比数据,称取各种矿质集料倾于拌和机(或金属拌和锅)内,加热至150~160℃(根据所用沥青稠度决定)。
同时,将已脱水的沥青加热至140~150℃(根据沥青稠度确定)。
(2)将加热好的沥青按配合比中需要的沥青用量,逐渐加入不断搅拌的集料中,待拌匀后最后洒入预先加热好的石粉。继续拌和集料与沥青使其均匀为止(约拌10~15min)。
(3)自烘箱中取出预先擦干净、加热至140~150℃、与骨料最大尺寸相适应的试模,将其内部及两压头涂以润滑剂,将下承压轴置于模中。为保证当模子压实时,上下承压轴能对向自由移动,下承压轴应垫一垫圈,使承压头突出模底口2~3cm。
(4)称取已拌和好的沥青混合料,每个试件所续混合料重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q——每个试件的混合料用量(g)
d——模子内径(cm);
h——试件高度(cm);
p——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密度(g/cm)。
通常沥青混合料按质量密度p=2.25g/cm。每个沥青混合料试件所需混合料,用量应符合附表4.10的规定。
沥青混合料试件所需混合料用量
附表4.10
试模内径(mm) |
试件高度(mm) |
混合料质量(g) |
50.5 71.4 101.4 |
50 70 101 |
220 610 1760 |
5)将称好的混合料均匀地装入试模中,用捣棒捣实,最后用上承压头轻轻挤入混合料。
(6)将装好混合料的试模装于压力机(或万能机)上,逐渐压实,在30MPa(按试样受压面积计)的压力下保持3min后卸荷,用脱模机将试件推出。
制成的试件高度误差不得大于±1mm。如混合料试件高度相差过大,可用下式重新计算用量:
式中q——混合料应有的用量(g);
qo——试制试件的混合料实际用量(g);
h——试件的要求高度(mm);
ho——试制试件的实际高度(mm)。
凡试件上下两面不平行,或有缺角及其它缺陷者,均不得作为测定技术性质试验之用。
(二)沥青混凝土标准密度测定
1.试验仪具:
静水力学天平。
2.试验方法:
(1)将标准压实下制备的试样,在制成4h后,即当温度将等于室温(18~20℃)时,在静水天平上称量其在空气中的质量为m,(精确至0.01g);
(2)同一试样在温度20℃±1℃的水中称量其质量为m2(须于试样在盛有水的烧杯中,停止冒出气泡以后进行)。
3.试验结果计算和精确度:
沥青混凝土的标准密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pm——沥青混合料标准密度;
m1——沥青混合料试样在空气中的质量(g);
m2——沥青混合料试样在水中的质量(g)。
以两次平行试验测定值的平均数作为标准密度值。若两次平行试验测定值的差值,大于0.02g/cm,应重新试验。
(三)沥青混合料试件的制备,也可采用马歇尔稳定度仪,按照规定用击实锤击实制得。它测定沥青混合料的热稳性和抗塑性流动的性能—稳定度和流值。沥青混合料中矿料的最大粒径应不大于25mm。
1.试验仪具
(1)马歇尔试验仪见附图4.6
附图4.6 马歇尔试验仪
1)加荷设备:一台。最大荷载约为3000kg。加荷时,用马达或人工驱动,垂直变形速度为50±5mm/min(人工操作,每秒钟转动摇把二次)。
2)应力环:一个,安装固定在加荷设备的框架与加荷压头之间,容量约3000kg,精确度为10kg,下部圆柱形头将荷载传递给加荷压头;中间装有百分表。
3)加荷压头:一副,由上下两个圆弧形压头组成,曲度半径为50.8mm。下弧形压头固定在一圆形钢板上,并附有二根导棒;上弧形压头附有球座和两个导孔。当两个压头扣在一起时,下压头导棒恰好穿入压头的导孔内,并能使上压头圆滑地上下移动。
4)钢球:一个,直径16mm,试验时放置在球座上。
5)流直计:一个,由导向套管和流值表组成,供测量试件在最大荷载时的变形。试验时导向套管安装在下压头的棒上。流值表的分度为0.01cm。
(2)试模:三组,每组包括内径101.6mm,高87mm的圆筒及套环和底板各一个。
(3)击实锤:1~2副,每副包括4.53kg锤,平圆形击实座,带扶手的导向棒各一个,金属锤须能从45.7cm的高度沿着导向棒自由落下。
(4)击实台:一架,一般用4根型钢把20cm×20cm×20cm的木墩固定在混凝土板上,木墩上面放置一块30cm×30cm×2.5cm的钢板,也可以用其它型式的击实台,但产生效果应一致。
(5)脱模器。
(6)电烘箱:二台,大中型各一台,附有温度调节器。
(7)拌和设备:人工拌和采用拌盘(锅或盆)和铁铲等,或采用能保温的试验室用小型傍和机。
(8)恒温水槽:一个,附有温度调节器,容积最少能同时放置一组(至少三个)试件。
(9)其它:电炉或煤气炉、沥青溶化锅,台秤(容量5kg以上)、筛子、温度计(200℃)、刀子、滤纸、手套、水桶、蜡笔、记录纸等。
2.试验准备
(1)将过筛、洗净的石料及砂和石粉等置于105~110℃的烘箱中干燥至恒重,并测定各种矿料和沥青材料的相对密度、矿料组成。
(2)将沥青材料脱水、加热至120~150℃(根据沥青的种类和标号选择),各种矿料置烘箱中加热至140~160℃后备用。
(3)将全套试模、击实座等置于烘箱中加热至130~150℃后备用。
3.试件制备
(1)按照各种矿料在混合料中所占的配合比例,称出一组(3~4个)或一个试件所需要的材料,置于拌盘(锅)或拌和机中。并继续加热、拌匀、摊开,然后加入需要数量的热沥青,迅速地拌和均匀,并使混合料保持在温度为130~140℃(石油沥青)或90~110℃(煤沥青)的范围内。
(2)称取拌好的混合料(以四分法取一份)约1200g,通过铁漏斗注入垫有一张滤纸的热试模中,并用热刀沿周边插捣15次,中间10次。
(3)将装好混合料的试模放在击实台上,再垫上一张滤纸,加盖预热(130~150℃)的击实座,再把装有击实锤的导向棒插入击实座内,然后将击实锤从45.7cm的高度自由落下(规定为50或75次)。混合料的击实温度不得低于110℃(石油沥青)或70℃(煤沥青)。在击实过程中,注意须使导向棒垂直于试模的底板。试件击实一面后,将试模倒置,再以同样的次数击完另一面。
(4)卸去套模和底板,将装有试件的试模放置在冷水中2min后,置脱模器上取出试件。
(5)压实后试件的高度应为6.35±0.13cm。如试件高度不符合要求时,可按下式调整热混合料的用量。 (6)将试件仔细地放在平滑的台面上,在室温下静置过夜后,测量其高度及质量密度。制备渣油混合料的各项温度,参照石油沥青的要求可酌情降低。
4.试验方法
(1)量测试件的高度:用卡尺量取试件的高度,至少要取圆周等分4个点的平均值为试件的高度值,准确至0.01cm。
(2)测定试件的质量密度:先在天秤上称量试件在空气中的质量,然后称其在水中的质量(如试件空隙率较大时应采用蜡封法),准确至0.1g,并按下列两式任选用一式计算试件的质量密度。 或 式中pm——试件实测质量密度(g/m);
m——试件在空气中质量(g);
m1——试件在水中质量(g);
m2——封蜡后试件在空气中的质量(g);
m3——封蜡后试件在水中的质量(g);
dp——蜡的相对密度;
pw——常温水的质量密度(1g/m)。
(3)测定试件的稳定度:
1)将测定密度后的试件置于60±1℃(石油沥青)或37.8±1℃(煤沥青)的恒温水槽保持最少30min。
2)将上下压头内面拭净,必要时在导棒上涂以少许机油,使上压头能自由滑动,从水槽中取出试件在下压头上,再盖上上压头,然后放到加荷设备上。
3)将流值计安装在外侧导棒上,使导向套管轻轻地压住上压头,同时调整流值表对准零。
4)在上压头的球座上放妥钢球,并对准应力环下的压头,然后调整应力环中的百分表对准零。
5)开动加荷设备,使试件承受荷载,加荷速度为50±5mm/min。当达到最大荷载的瞬间,读取应力环中百分表的读数,并同时取下流值计,读记流值表的数值。
6)从恒温水槽中取试件,到测出最大荷载值,不应超过30s。
7)测定试件浸水后的稳定度。将测定密度后的试件置60±1℃(石油沥青)或37.8±1℃(煤沥青)的恒温水中保持48h然后测定其稳定度。
5.试验结果整理和计算
(1)试件的稳定度和流值
1)根据应力环标定曲线,将应力环中百分表的读数换算为荷载值,即试件的稳定度,以kg计。
2)流值计中的读数,即为试件的流值,以0.01cm计。
3)如试件高度与要求高度出入较大,则稳定度须按附表4.11所列修正系数加以修正。
(2)试件理论质量密度
试件的理论质量密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pt——试件理论质量密度(g/cm);
W1……Wn——各种矿料配合比(%)矿料总和为100%;
d1……d2——各种矿料相对密度;
pw——常温水的密度(g/cm);
Wa——沥青的用量,以干矿料的百分率计(%);
da——沥青的相对密度。
试件高度修正系数表
附表4.11
试件体积(cm) |
试件高度范围(cm) |
修正系数 |
444~456 457~470 471~482 483~495 496~508 509~522 523~535 536~546 547~559 560~573 574~585 586~598 |
5.47~5.62 5.63~5.80 5.81~5.94 5.95~6.10 6.11~6.26 6.27~6.44 6.45~6.60 6.61~6.73 6.74~6.89 6.90~7.06 7.07~7.21 7.22~7.37 |
1.25 1.19 1.14 1.09 1.04 1.00 0.96 0.93 0.89 0.86 0.83 0.81 |
3)试件中沥青的体积百分率
试件的沥青体积百分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Va——沥青体积百分率(%);
Wa——沥青用量(%);
da——沥青相对密度;
pm——试件实测质量密度(g/cm)。
(4)试件的空隙率
沥青混合料稳定度试验记录
附表4.12
试件 编号 |
沥青用量(%) |
试件厚度(cm) |
空中质量(g) |
水中质量(g) |
饱干 和质 面量 (g) |
体积(cm) |
密度(g/cm) |
沥青体积 百分率 ①×⑧ |
||||
③-④ |
⑤-④ |
实际密度 ③/⑥ |
饱和面干密度 ⑤/⑦ |
干体密度 ③/⑦ |
理论 密度 |
da×pw ("left" width="142"> |
||||||
① |
②平均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⑨ |
⑩ |
(11) |
(12) |
|
混合料种类: 沥青种类、标号: 沥青相对矿料用量、相对密度: 捣实温度: ℃; 锤击次数:两面各 次 试验日期: 年 月 日 试件的空隙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Vv——试件空隙率(%);
pm——实测质量密度(g/m);
pt——理论质量密度(g/m)。
(5)试件中矿料的空隙率
试件矿料空隙率按下式计算:
Vm=Va Vv
式中Vm——试件中矿料空隙率(%);
Va——试件中沥青体积百分率(%);
Vv——试件空隙率(%)。
(6)试件的饱和度
试件饱和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Vfa——试件饱和度(%);
Va——试件中沥青体积百分率(%);
Vv——试件中空隙率(%)。
(7)试件的马歇尔模数
试件的马歇尔模数计算 式中T——试件的马歇尔模数; S——试件稳定度(N);
P——试件流值,1/100cm。
(8)试件的残留稳定度
试件残留稳定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So——试件残留稳定度(%);
S1——试件稳定度(N);
S2——试件浸水48h后稳定度(N)。
6.沥青混合料稳定度试验记录见附表4.12
六、沥青混合料压实质量密度现场测定方法
本试验方法为蜡封称重法(或直接称重法)适用于形体不规则的块状试件测定其单位密度,对沥青混合料面层测定其压实后的实际密度,以检验碾压密度达到的程度。
(一)蜡封法:
1.仪器设备:
(1)台秤:秤量10kg,感量5g。
(2)石蜡;
(3)细绳:(质轻、均匀、拉强);
(4)其他:试验用的盘、刷、盛水桶、电炉等。
2.操作步骤:
(1)将路面上打下的试件(以15cm~20cm正方体为宜)清除底部与基层粘连的部分,修正试件体形,用刷子细心刷去试件上分散的颗粒及尘土;
(2)秤出试件质量为m;
(3)将石蜡加热至熔点呈液化状,用细线系住于试件浸入石蜡中,使试件表面覆盖一薄层严密的石蜡(以防止水浸入为度)如蜡模上有气泡,需用热针刺破,再用石蜡填充针孔。涂平孔口;
(4)待蜡试件冷却后,称质量为m1;
(5)将蜡封试件的细绳系于台称一端,使其浸浮在盛水桶内,注意试件不要接触桶壁,称出绪封试件在水中质量为m2;
(6)同一试件进行2~3次平行试验,取其算术平均值。
3.计算公式: 式中pw——试验用水的质量密度,采用1g/cm;
pn——试验用的石蜡的质量密度,采用0.92g/cm。
(二)直接称重法:
当试件表面较密实时,可用直接称重法,即不须涂覆石蜡但操作方法同上。
计算公式:
式中m2——不涂石蜡的试件在水中的质量。
附录五
本标准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名称符号及换算系数
量的名称 |
法定单位 |
与公制单位近似换算关系 |
附注 |
|
名称 |
符号 |
|||
长度 |
千米(公里) |
km |
与公制单位相同 |
|
米 |
m |
与公制单位相同 |
||
厘米 |
cm |
与公制单位相同 |
||
毫米 |
mm |
与公制单位相同 |
||
面积 |
平方米 |
m2 |
与公制单位相同 |
|
平方厘米 |
cm |
与公制单位相同 |
||
平方毫米 |
mm |
与公制单位相同 |
||
质量 |
克 千克(公斤) |
g kg |
与公制单位相同 |
|
力 |
吨 千牛(顿) |
t kN |
1kN=0.1tf=100kgf |
|
重力 |
牛(顿) |
N |
1N=0.1kgf |
|
时间 |
秒 |
s |
||
分 |
min |
|||
小时 |
h |
|||
密度 |
g/cm |
|||
击实功 |
kJ/m |
1kgfm=9.80665J |
||
压力 |
兆帕斯卡 |
MPa |
1kgf/cm=0.098MPa |
附录六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
(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