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界面剂料浆涂抹后应在料浆未凝结前及时粉刷抹灰砂浆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当界面剂表面已出现凝结时不能再进行抹灰或其它工序施工。
二、储藏时注意防水防潮,干燥环境储存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当材料受潮和有结块时不得使用。
三、拌好的界面剂料浆在长时间静置过程中,如出现凝结时不能加水再拌和使用。
一、产品选用指南
1.概述
本级分类产品指用于水泥或混凝土墙体、地面装修(如抹灰、粘贴瓷砖或石材等)时,通过封闭基层表面或提高表面粗糙度改善基面粘结性能的材料,也称界面剂。
2.分类
2.1按组成材料不同分为:
P类—由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填料和有机外加剂等组成的干粉状产品。
D类—含聚合物分散液的产品。按包装形式不同有单组分和双组分之分。
2.2按适用基面分为:
Ⅰ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3.执行标准
3.1产品标准
JC/T 907-2002《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4.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
项目 |
指标要求 |
|||
Ⅰ型 |
Ⅱ型 |
|||
剪切粘结强度(MPa) |
7d |
≥1.0 |
≥0.7 |
|
14d |
≥1.5 |
≥1.0 |
||
拉伸粘结强度(MPa) |
未处理 |
7d |
≥0.4 |
≥0.3 |
14d |
≥0.6 |
≥0.5 |
||
浸水处理 |
≥0.5 |
≥0.3 |
||
热处理 |
||||
冻融循环处理 |
||||
碱处理 |
||||
晾置时间(min) |
— |
≥10 |
注:Ⅰ型产品的晾置时间,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