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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夯前应测量锤顶高程,填写强夯施工记录,计算每一击的夯沉量。用水准仪测量时,水准仪应距夯点一定距离,以防止夯击振动对水准仪的影响。
(3)夯锤起吊高度误差应在300mm以内,起吊速度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夯锤重量、起吊高度、起重机的稳定性等因素综合确定。起吊过程中夯锤应平稳、晃动不得过大,并使之自由脱钩。
(4)吊车吊起夯锤自由落下,为一次夯击。
测量每次夯击后锤顶标高时,塔尺放置的位置应与夯前测量时一致。多台设备进行大面积强夯施工时,由于场地条件和强夯振动的影响,夯点夯沉量的现场测量不得少于夯点数的50%。
(5)重复夯击。
重复夯击达到强夯施工设计规定的单点夯击次数后,吊车和夯锤移位到下一个夯点(设计有跳夯要求时应严格执行规定)。
(6)完成第一遍点夯。
一个强夯区域的所有夯点完成设计要求的单点击数和规定的最后两击沉降差合格后,第1遍点夯即告完成,随即用推土机将场地推平。根据设计规定的点夯遣数(一般不超过3遍),按上述步骤重复进行。当最后两夯的沉降差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增加一击并对夯沉量较小的夯点查明其夯沉量小的原因。
(7)根据第2遍点夯施工图进行夯点施放,进行第2遍点夯施工。
(8)按设计要求可进行3遍以上的点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