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编写格式按dl/t6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增加了750kv级变压器运行相关的规定,删除了35kv以下电压等级配电变压器的相关内容:修订后的适用电压等级范围调整为35kv~750kv;
——调整了冷却装置运行要求及运行管理要求;
——对变压器日常巡视检查、特殊巡视检查、定期检查等维护周期及内容进行了调整;
——对变压器投运和停运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和增补;
——将原规程中“瓦斯保护装置的运行”调整为“保护装置的运行及维护”,并增加了“气体继电器”、“突变压力继电器”、“压力释放阀”、“温度计”、“油位计”、“冷却器”、“油流继电器”等非电量保护器件的运行维护要求;
——增加了“冷却装置故障时的运行方式和处理要求”,对油浸(自然循环)风冷和干式风冷变压器、强油循环风冷和强油循环水冷变压器的冷却装置全停及部分故障的要求进行了说明;
——增加了防止变压器承受短路冲击的运行管理措施和变压器承受短路冲击后的记录和试验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