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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2015年度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04/133540 作者:佚名
导读: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对房屋登记人员的培训考核,规范登记行为,我厅定于5月中旬开展2015年度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房屋登记人员的培训考核,规范登记行为,我厅定于5月中旬开展2015年度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内容
  (一)报考条件
  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登记机构在岗人员,取得房地产及法律、法规、规划、建筑、土地管理、测绘、经济等房地产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工作满3年的人员;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工作满4年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房屋登记官考试。
  (二)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房地产登记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登记实务与案例两个科目,均为上机闭卷考试。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培训考核时间
  全省房屋登记官培训拟定于5月上旬举办,考核时间定于2015年5月16日-5月1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 4月 5日至 4月25日,考生登录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点击进入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报名窗口”报名。报名人员应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市、县登记机构公章。
  (二)资格审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初审,并于 4月30日前将报名资料(报名表和学历证明复印件)统一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查询
  报名人员可于5月5日后登录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在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报名窗口,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报名结果。如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请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于2015年5月 10日前向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咨询。
  三、注意事项
  (一)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考务工作委托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具体实施。
  (二)准考证由我厅统一编排,考前培训时发放。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和无法读取芯片信息的二代身份证无法参加考试)进入考场。
  (三)考试全程实行监控录像。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或考试后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联系人: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许云勇 电话:028-85568349
  赵秀贤 028-85350369 1898219445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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