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监测

2018/06/19165 作者:佚名
导读:第五十九条 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监测任务、监测范围设置必要的监测机构或相应的监测手段。 第六十条 环境监测的任务是: 一、定期监测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是否符合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分析所排污染物的变化规律,为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三、负责污染事故的监测及报告。 第六十一条 监测采样点要求布置合理,能准确反映污染物排放及附近环境质量

第五十九条 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监测任务、监测范围设置必要的监测机构或相应的监测手段。

第六十条 环境监测的任务是:

一、定期监测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是否符合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分析所排污染物的变化规律,为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三、负责污染事故的监测及报告。

第六十一条 监测采样点要求布置合理,能准确反映污染物排放及附近环境质量情况。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