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1 机柜的外形尺寸按GB/T 3047.1的规定。
4.4.1.2 柜(箱)体的防护按GB/T 4208的规定。柜(箱)体的外壳防护等级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一般不得低于IP20。
4.4.1.3 柜(箱)体的结构应牢固,应能承受运输和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遇到的机械、电气、热应力以及潮湿等影响。
4.4.1.4 所有黑色金属件应有可靠的防护层,各紧固处应有防松措施。
4.4.1.5 机柜表面应平整无凹凸现象,涂层美观,颜色均匀,不得有起泡、裂纹和流痕等现象。
4.4.1.6 机柜(箱)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º的角度内灵活启闭。
4.4.1.7 机柜顶部应加装吊环或吊钩等,以便吊运。
4.4.2.1 抽屉和插件应能方便地抽出,所有接、插点均应保证电气接触可靠。
4.4.2.2 抽屉和插件应使用刚度好的导轨支撑,以保证接插准确且能在各种所需位置上固定牢靠。必要时,在各种位置上应装设机械锁紧机构。
4.4.2.3 需要更换的抽屉和插件应具有互换性。
4.4.2.4 不同功能的抽屉和插件,应有明确的符号加以区分,以免插错。必要时应有防误插措施。
4.4.2.5 印制板、插件等部件,在焊接完成后,不应有脱焊、虚焊、元件松脱等现象。
4.4.3.1 元、器件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条件、飞弧距离、隔弧板的移动距离等进行安装。
4.4.3.2 载流部件之间的连接应保证有足够的和持久的接触压力。
4.4.3.3 操作器件应安装在操作者易于操作的位置。
4.4.4.1 线缆连接方式可以采用压接、绕接、焊接或插接,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a) 所有接线点的连接必须牢固。通常,一个端子上只能连接一根导线,将两根或多根导线连接到一个端子上只有在端子是为此用途而设计的情况下才允许。
b) 连接在覆板或门上的电器元件和测量仪器上的导线,应使覆板和门的移动不会对导线产生任何机械损伤。
c) 线缆的端部应标出编号,编号应清晰、牢固、完整、不褪色。
4.4.4.2 主电路母线与绝缘导线如果用颜色作为标记,宜按表1执行。
表1 主电路母线与绝缘导线颜色标记
电路类型 | 相序 | 颜色标记 | |
交流 | L1相 | 黄色 | |
L2相 | 绿色 | ||
L3相 | 红色 | ||
中性线 | 淡蓝色 | ||
保护接地线 | 黄和绿双色交替标注 | ||
直流 | 正极 | 棕色 | |
负极 | 蓝色 | ||
接地中性线 | 淡蓝色 |
4.4.4.3 主电路的相序排列,以设备正视方向为准,可参照表2的规定。
表2 主电路的相序排列
相序 | 垂直排列 | 水平排列 | 前后排列 |
L1相 | 左方 | 上方 | 远方 |
L2相 | 中间 | 中间 | 中间 |
L3相 | 右方 | 下方 | 近方 |
正极 | 左方 | 上方 | 远方 |
负极 | 右方 | 下方 | 近方 |
中性线(接地中性线) | 最右方 | 最下方 | 最近方 |
机柜(箱)可以采用自然冷却或强迫风冷。为保证正常的冷却,需要在安装场所采取特别措施时,制造商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散热量)。采用空气自然冷却时,散热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保证元、器件所需要的冷却条件。
机柜内部各部件的温升用热电偶法或其它校验过的等效方法测量,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连接到发热件如变频器、管形电阻、板形电阻等的导线,应从下方或侧方引出,并需剥去适当长度的绝缘层,换套耐热瓷珠,使导线的绝缘端部耐高温性能提高。
表3 机柜内部各部件的温升
机柜内的部件 | 材料与被除数覆层 | 温升(K) |
电气元、器件 | -- | 符合元、器件的各自标准 |
连接于一般低压电器的母线连接处的母线 | 紫铜、无被覆层 紫铜、搪锡 紫铜、镀银 铝、超声波搪锡 | 60 65 70 55 |
与半导体器件相接的塑料绝缘导线或橡皮绝缘导线 | -- | 45 |
可接近的外壳和覆板 | 金属表面 绝缘表面 | 30 40 |
手动操作器件 | 金属 绝缘材料 | 15 25 |
用于连接外部绝缘导线的端子 | -- | 70 |
分散排列的插头与插座 | -- | 由组成元、器件的温升极限而定 |
注1:除非另有规定,那些可以接触但在正常情况下不需要触及的外壳和覆板,允许其温升提高10K。 注2:那些只有在机柜打开后才能接触到的操作部件,由于不经常操作,允许有比较高的温升。 |
控制柜(箱)中各带电电路之间以及带电零部件与导电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单相电源电路在空气中的最小电气间隙≥3mm;
b) 三相电源电路在空气中的最小电气间隙≥8mm;
c) 单相电源电路爬电距离的最小值≥4mm;
d) 三相电源电路爬电距离的最小值≥14mm。
4.4.8.1 绝缘电阻
控制柜(箱)中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回路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应用相应绝缘电压等级(至少500V)的绝缘测量仪器进行绝缘测量。测得的绝缘电阻按额定电压至少为1000Ω/V。
4.4.8.2 冲击耐受电压
控制柜(箱)的冲击耐受电压应符合GB/T 3797的规定。
4.4.8.3 工频耐受电压
控制柜(箱)的工频耐受电压应符合GB/T 3797的规定。
4.4.9.1 防直接电击保护
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意外触及电压超过50V的带电部件。对于装在控制柜(箱)内的电器元件,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a) 对带电部件应具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开门后人体意外地触及带电部件。
b) 切断电路时,电荷能量大于0.1J的电容器应具有放电回路。在有可能产生电击的电容器上应有警示标志。
c) 旋钮和操作手柄等部件应安全可靠地同已连接到保护电路上的部件进行电气连接。
4.4.9.2 接地故障保护
接地故障保护的设置应防止人身间接电击以及电气火灾、线路损坏等事故。
4.4.9.3 短路保护
当输出端发生相间短路时,应保证控制柜(箱)及其部件的热稳定和机械稳定。必要时,应能发出相应的报警及联动信号。短路消除后,不用更换任何元件,控制柜(箱)应能重新正常工作。
4.4.9.4 过载保护
当被控对象不允许过载运行时,控制柜(箱)应有过载保护。
4.4.9.5 断相保护
当节能控制装置三相输入电源断相时,控制柜(箱)应有断相保护。
4.4.9.6 安全接地保护
控制柜(箱)的金属壳体上,应有专用保护接地端子,连接接地线的螺栓和接地端子不能用作其它用途。当保护线(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与控制柜(箱)接地点连接的保护导线截面
相线芯线截面积S(mm) | 接地保护导体(PE线)的最小截面积(mm) |
S≤16 | S |
16<S≤35 | 16 |
S>35 | S/2 |
4.4.9.7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
控制柜(箱)引至室外的电源线或信号线,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
控制电路的设计应做到在各种情况下(即使操作错误)确保人身安全。当电器故障或操作错误时,不应使被控设备受到损坏。
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设备损坏的情况,应设置联锁控制功能,使事故立即停止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在正常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用声级计测量应不大于70dB(A)。
注:对于不需要经常操作、监视的设备,经制造商和用户协议,其噪声值可以高于上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