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1 能耗记录
节能控制装置应对包括各受控设备(如冷冻水泵、热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等)和冷热源主机在内的能耗进行记录。
5.5.1.2 操作记录
节能控制装置应对操作人员、操作内容、操作行为发生日期和时间等进行记录。
5.5.1.3 故障记录
节能控制装置应对故障发生日期和时间、故障设备及故障类型等进行记录。
5.5.1.4 基本参数记录
节能控制装置应对冷热源主机进出口温度及能耗、冷冻水(热水)流量等进行记录。
5.5.2.1 数据的存贮
节能控制装置应对所记录的数据进行存贮,存贮时间不得少于1年。
5.5.2.2 数据的输出
节能控制装置对所记录的数据应能灵活生成必要的数据报表、曲线,提供数据下载、查询。
5.5.2.3 数据的删除
节能控制装置所存贮历史数据的删除,可采用定数删除、定时删除或人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