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7月7日,美国科学家梅曼(Theodore Harold Maiman)发明了第一台激光器,1961年,中国大陆第一台激光器在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制成功。但当时中国并没有"激光"一词,中国科学界对它(英文Light Amplification of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缩写为LASER)的翻译多种多样,例如"光的受激辐射放大器"、"光量子放大器"这些名字显然太长,不利于称呼。还有一些音译,如"莱塞"或者"镭射"。
命名的混乱给科学界、教育界带来极大的不便,1964年冬天,中国全国第三届光量子放大器学术报告会在上海召开,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研究并通过对几个专有名词的统一命名。会议召开前,《光受激发射情报》杂志编辑部给中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写了一封信,请他给Laser取一个中文名字。不久,钱学森就回信给编辑部,建议命名为"激光"。这一名字体现了光的本质、又描述了这类光和传统光的不同,即"激"体现了受激发生,激发态等意义。这一名称提交到第三次光量子放大器学术报告会讨论,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赞同。从此中国大陆对Laser这一年轻的新生事物有了统一而有意义的汉语名称。
现在台湾地区依然习惯将Laser称为"雷射",在港澳地区"雷射"和"激光"两词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