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现场
广西建安劳保办主任蒋成雄致辞
自治区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书记、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帅君平讲话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建安劳保办(站)具体负责建安劳保费调剂工作相关人员在培训后进行考试
4月8日、10日,广西建安劳保办分别召开2015年建安劳保费调剂工作审计报告培训会和2015年广西建安劳保费调剂工作布置暨集中培训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调剂申报工作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4月3日出台,根据《方案》,2015年广西建安劳保费调剂工作将采取集中调剂资金方式,重点解决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建安劳保费负担畸重的困难,并以解决施工企业当年社会保险费缺口为主,逐步解决历史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
广西建安劳保办主任蒋成雄在会上致辞。自治区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书记、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帅君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主任科员陈煜妍、各地市(县)建安劳保办代表、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及负责审计的人员约280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2014年度各地市建安劳保费调剂工作和存在问题进行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2015年建安劳保费的调剂工作做出了部署。会上,各市住建委(局)、建安劳保办(站)具体负责建安劳保费调剂工作相关人员等共70人参与了建安劳保费调剂工作和审计报告培训,并进行了考核测评。
《方案》明确,今年调剂对象依然为全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调剂对象重点为我区1969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的和建安劳保费缺口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没有按规定建立健全建安劳保费管理制度和实行建安劳保费专户管理的,在建安劳保费的申请、使用过程中有重大违规行为的,没有建立健全并实行劳动保险待遇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将不纳入今年调剂对象、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先将《2015年广西建安劳保费调剂资金申请表》在企业内部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方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提出建安劳保费调剂补助申请。
各市、县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及住建主管部门必须遵循“市县调剂为主,自治区调剂为辅”的原则进行调剂计划分配,即先用足市县调剂金进行调剂后,如果企业仍出现建安劳保费缺口较大的,方可申请自治区调剂资金。
《方案》要求,市级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需在2015年4月30日前,将本市(含所辖县)的调剂计划分配方案连同企业的调剂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在限定时间未报送有关材料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将视为自动放弃2015年的调剂申报资格。若发现上报材料弄虚作假,则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三年内该企业不纳入调剂范围。若发现会计事务所所出具虚假财务审计报告的,将请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对其按规定处罚,列入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蒋成雄表示,各级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及住建主管部门应严把审核、审批、审查关,确保调剂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保证调剂结果的公平公正。
帅君平在会上强调,各会计事务所要本着“客观、公平、公正、有效“的指导分配原则,守住职业操守底线,防止虚假报告的出现,保障建筑业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及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陈芊洁 钟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