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民用建筑部分经修订后成为《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已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原《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中民用建筑部分随即废止。《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中工业建筑部分经修订后成为《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已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已经废止,相关内容以《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及《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为准。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