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根据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提高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水平,确保园林植物生长繁茂,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绿化效能,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花坛上、树坛上、坪草上、保护地栽植土、屋顶栽植土、容器栽植土等。其它园林绿地栽植土也可参照执行。
1.0.3 园林栽植土的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土壤溶液酸碱度(soil acidity alkalinty ):土壤溶液的酸碱程度,用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表示,即PH值=-log「H 」.
2.0.2 土壤溶液电导率(conducityvity of soil solution ):用于度量土壤中可溶性离子的总量,用EC值表示,单位为毫秒﹒厘米-1(mS﹒cm-1)。
2.0.3 土壤有机质(solil organic matter):土壤中动物、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合成的有机物质,用克﹒千克表示(g﹒kg-1)。
2.0.4 土壤容量(soil buld density):土壤在自然结构状态下,单位体积内干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2.0.5 土壤通气隙度(soil non - capillary ):土壤中直径大于0.1mm了孔隙,占总孔隙的比例,用百分率(%)表示,这类孔隙没有毛管作用,充满空气,称非毛管孔隙,也称通气孔隙。
2.0.6 土壤浸入容量(water immersed buld density ):土壤在田间最大持水量状态下,单位体积内的湿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2.0.7 有效土层(effecive soil horizon ):能提供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的土壤厚度,单位为厘米(cm)。
2.0.8 石灰反应(lime reaction ):用80~100 g﹒kg-1盐酸与土壤中碳酸盐起中和反应引起泡沫的强弱程度,用无(0)、弱(<10 g﹒kg-1)\k (10~50 g﹒kg-1)强(>50 g﹒kg-1)表示。
2.0.9 土壤质地(soil texture ):对土壤中不同粗细的土粒(粘粒、粉沙粒、沙粒)组成比例综合度量,称为土壤质地。
2.0.10 砂土(sand soil ):物理性砂粒(>0.01mm)含量80~100%。特征为干时松散,捏不成团,湿时搓不成球,不成条。
2.0.11 粘土(clay soil ):物理性粘粒(<0.01mm)60~100%.特征为干时硬块,不易弄碎,湿时粘手,可搓细条弯曲无裂纹。
2.0.12 土壤消毒(soil disinfection):用药剂或蒸汽等方杀灭土壤中的病、虫、草害、称土壤消毒。
3.1 一般规定
3.1.1 园林栽植土必须具有满足园林栽植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的能力。严禁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
3.1.2 盐碱土必须进行改良,达到脱盐土标准,即含盐量小于1 g﹒kg-1,方能栽植植物。
3.1.3 粘土、砂土等应根据栽植土质量要求进行改良后方可栽植。
3.1.4 栽植喜酸性植物的土壤,pH值必须控制在5.0~6.5,无石灰反应。
3.1.5 栽植土层下若遇到不透水废基等物,应按上海市标准《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3.2 理化性状要求
3.2.1 花坛土、花境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花坛土、花境土的主要理化性状 表3.2.1
项目指标类别 |
PH值 |
EC值mS﹒cm-1 |
有机质g.kg-1 |
容量M.gm-3 |
通气孔隙度(%) |
有效土层cm |
有效土层cm |
石砾 |
|
粒径cm |
含量%(w/W) |
||||||||
一级花坛 |
6.0~7.0 |
0.50~1.50 |
≥30 |
≤1.00 |
≥15 |
≥30 |
<10 |
≥1 |
≤5 |
二级花坛 |
6.0~7.0 |
0.50~1.50 |
≥25 |
≤1.20 |
≥10 |
≥30 |
<10 |
≥1 |
≤5 |
一级花境 |
6.5~7.5 |
0.35~1.20 |
≥25 |
≤1.25 |
≥10 |
≥50 |
10~50 |
≥3 |
≤10 |
二级花境 |
7.1~7.5 |
0.35~1.20 |
≥20 |
≤1.30 |
≥5 |
≥50 |
10~50 |
≥3 |
≤10 |
3.2.2 树坛土的主要理化性状事表3.2.2的规定:
项目指标类别 |
PH值 |
EC值mS﹒cm-1 |
有机质g.kg-1 |
容量M.gm-3 |
通气孔隙度(%) |
有效土层cm |
有效土层cm |
石砾 |
|
粒径cm |
含量(%w/W) |
||||||||
乔木 |
6.0~7.8 |
0.35~1.20 |
≥20 |
≤1.30 |
≥8 |
≥100 |
10~50 |
≥5 |
≤10 |
灌木 |
6.0~7.5 |
0.50~1.20 |
≥25 |
≤1.25 |
≥10 |
≥80 |
<10 |
≥5 |
≤10 |
行道树 |
6.0~7.8 |
0.35~1.20 |
≥25 |
≥25 |
≥8 |
长宽深≥100 |
10~50 |
≥5 |
≤10 |
3.2.3 草坪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项目指标类别 |
PH值 |
EC值mS﹒cm-1 |
有机质g.kg-1 |
容量M.gm-3 |
通气孔隙度(%) |
有效土层cm |
石灰反应g.kg-1 |
备注 |
一般草坪 |
6.5~7.5 |
0.35~0.75 |
≥20 |
≤1.30 |
≥8 |
≥25 |
10~50 |
直播进土块分<2cm且不允许有石砾 |
运动型草坪 |
6.5~7.5 |
0.50~1.50 |
≥30 |
≤1.30 |
≥10 |
≥25 |
<10 |
3.2.4 容器栽植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容器栽植土的主要理化性状
项目指标类别 |
PH值 |
EC值mS﹒cm-1 |
有机质g.kg-1 |
容量M.gm-3 |
通气孔隙度(%) |
石灰反应g.kg-1 |
石砾含 量% (w/W) |
通用 |
6.5~7.5 |
0.50~2.00 |
≥50 |
≤1.00 |
≥15 |
<10 |
0 |
喜酸性 |
5.0~7.5 |
0.35~1.50 |
≥50 |
≤1.00 |
≥15 |
0 |
0 |
3.2.5 保护地栽植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保护地栽植土的主要理化性状
项目指标类别 |
PH值 |
EC值mS﹒cm-1 |
有机质g.kg-1 |
容量M.gm-3 |
通气孔隙度(%) |
石灰反应g.kg-1 |
石砾含 量% (w/W) |
通用 |
6.5~7.5 |
0.50~1.50 |
≥25 |
≤1.20 |
≥30 |
<10 |
0 |
3.2.6 屋顶栽植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屋顶栽植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
项目指标类别 |
PH值 |
EC值mS﹒cm-1 |
有机质g.kg-1 |
容量M.gm-3 |
通气孔隙度(%) |
有效土层cm |
石灰反应g.kg-1 |
石砾含 量% (w/W) |
通用 |
6.5~7.5 |
0.50~1.50 |
≥25 |
≤1.00 |
≥10 |
≥60 |
<10 |
0 |
4.1 采样方法
4.1.1 样点选择应根据规划和栽植土的面积,选择代表性的样点。
4.1.2 采样方法应采用"S"形方法采样。将所采土样进行多点混合,然后用四分法,对角线分取,每个混合土样宜为1kg。
4.1.3 采样点密度应按下列规定:
4.1.3.1 花坛、花境和保护地以50~100m2取5~10个土样为一个混合样品。
4.1.3.2 树坛产、草坪以100~100m2取5~10个土样为一个混合样品。
4.1.4 采样深度花坛、花境、草坪、保护地采0~30cm、乔、灌木采0~30cm、30~60cm、两层。
4.1.5 采样步骤:
4.1.5.1 准备标签二张,内容包括地点、日期、深度、类别,一张贴在袋外,另一张放入采样袋内。
4.1.5.2 除去表面浮土,垂直向下按要求分层取样。
4.1.5.3 环刀取样,按本标准第4.2.4规定处理。
4.2 分析
4.2.1 土壤溶液酸碱度测定应采用电位法:
4.2.1.1 用100ml有刻度的三角板,放水至50ml处均匀地取去除杂质新鲜土样放入三角瓶内。
4.2.1.2 使水面至刻度75ml处,此时水土比为2:1振荡3分钟静止30分钟。
4.2.1.3 用pH29型或类似型号的酸度计测定。
4.2.2 土壤溶液电导率应用电导法:
4.2.2.1 用10ml有刻度的三角瓶,放水至50ml处均匀地取除杂质的新鲜土样放入三角瓶内。
4.2.2.2 使水面至刻度75ml处,此时水土之比为2:1振荡3分种静止30分钟上。
4.2.2.3 用DDS-11型电导仪直接测定。
4.2.3 土壤有机质应有石蜡加热的重铬酸钾-------硫酸法:
4.2.3.1 称取0.25mm风干5±0.5000g小心倒入硬质试管中,
4.2.3.2 用移管加入10.00ml浓度为C(1/6K2Cr2O7)=0.4mol.L-1
酸性溶液,上面放上小漏斗,将试管插入铁丝笼,冷却片刻将管内消煮液及残渣全部洗入250ml的三角瓶内加入2~3滴邻菲罗淋指示剂;
4.2.3.5 有机质含量应按(4.2.3.5)式计算:
g. kg-1= |
(V0-V)xC(1/2FeSO4)x0.003x1.724x1.08x1000 |
W |
式中 V0--滴定空白所用去硫酸亚铁ml数
V--滴定样品所用去硫酸亚铁ml数
1.724--有机碳换算成有机质的经验常数
0.003--1/4碳的摩尔质量(g﹒.mmol-1)
1.08--氧化率校正系数(按平均氧化率92。6%计算)
W--所称烘干土的质量(g)
C(1/2FeSO4)--亚铁盐的物质的量浓度
4.2.4 土壤容量重测定应采用球刀法:
4.2.4.1 用铁铲将选择好的面铲平,将环刀刀口向下垂直压入土中,将环刀帽套在在露土上面的一端锤子平衡慢慢地敲打环刀托,用铁铲取出装土体的环刀,用削土刀分别将环刀两端土削平,盖上盖子放入采样袋内;
4.2.4.2 将环刀带至实验迅速称放入烘箱在105~110℃烘至恒重;
4.2.4.3 土壤容重应按(4.2.4.3)试计算:
式中 dv--土壤容重(Mg.m-3)
Ws--烘干土重(g)
Vs--环刀容积(m3)
附录A 本标准用词说明
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
0.1.1 表示很严格中,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0.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0.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