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四在农家"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突出黔北民居地方特色,统筹搞好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去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房的方式、要求和时限
1、建房的方式
建房分为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复等方式。自然村寨重度危房超过5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县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2、建房要求
危房拆除重建,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尽量按黔北民居风格建设,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各乡镇要有1个5户以上的集中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