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约35.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千万,北邻丹麦,西部与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为邻,南部是瑞士和奥地利,东部与捷克和波兰接壤。从1990年10月德国重新统一后,其地理位置尤为突出,已成为欧洲南北和东西交通的重要通道,因此德国的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网络,对德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地位,对整个欧洲的交通运输发展具有十分突出的影响。
德国的公路系统由联邦远程公路、州级公路、县市级公路和乡镇级公路组成,公路总里程约65万公里,公路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4.8%,其中约1.8%为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总里程达1.1万多公里。德国是世界上最早修建高速公路的国家,于1932年修建了世界上第一条从波恩至科隆的高速公路。
德国的联邦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原为联邦交通部,1998年10月机构改革为联邦交通、建设与住房部,下设13个专业管理局,包括公路建设和管理的联邦公路建设管理局,其职能为:联邦远程公路建设预算、规划和有关法律事务,地方公路发展的综合协调,公路建设技术和养护管理,公路交通的监督检查等事务。各州交通主管部门设在各州政府的交通与公路建设局,主要职责为公路建设和公路交通管理,目的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机动性,减少环境污染。联邦交通主管部门与各州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关系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联邦委托各州实施联邦建设项目;二是各州可向联邦申请财政资助。
德国高速公路通信信息管理系统分为几部分:一是专用通信网络;二是紧急电话系统;三是信息采集系统;四是信息显示和发布系统;五是监控管理中心。专用通信网络和紧急电话系统都由联邦交通主管部门建设和管理,所有通信信息设施可直接接入,全国统一标准,紧急电话在汉堡设全国总中心。高速公路上的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交通分析和信息发布以及交通信息化等设施由各州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共信息对外发布,作到信息共享。监控管理中心由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与公安/警察部门职责分明,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交通的诱导、疏散和信息发布等交通管理,而警察署负责道路安全及监督检查等,两者信息分享,互相交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