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中提出了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的原则:"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要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按照这一原则和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特点,实施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各单位可以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会计岗位的划分进行调整和设立必要的工作岗位。大中型企业和使用大规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单位,一般可设立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数据分析、会计档案保管等基本岗位。
(1)电算主管: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
(2)软件操作:负责会计核算软件具体使用操作。
(3)审核记账:负责凭证的审核记账。
(4)电算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的会计数据。
(5)电算审查:对电算化系统运行进行监督,防范利用电算化系统舞弊。
(6)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7)会计档案保管:负责会计电算化数据和程序怎么备份,打印的账表、凭证和各种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
上述会计电算化岗位中,软件操作岗位与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岗位为不相容岗位。
会计电算化岗位及其权限设置一般在系统初始化时完成,平时根据人员的变动可进行相应调整。电算主管负责定义各操作人员的权限;具体操作人员只有修改自己口令的权限,无权更改自己和他人的操作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