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提到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划分,是针对使用大规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大中型企业的,这些企业的会计部门往往有几十个人,工作岗位划分很细,常常一岗多人,实现会计电算化后,这些企业应适当调整各岗位的人员,设置必要的会计电算化岗位。但是,在我国的企业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会计部门的人数常常不足10人,会计业务也比较简单。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其岗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有时一人可以兼任多个工作岗位。这样,不仅能够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而且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不过设置的电算化会计岗位应该注意满足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如出纳和记账审核不应是同一人,软件开发人员不能操作软件处理会计业务等,较小单位电算化岗位的设立,可由会计主管兼任电算主管和审核记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