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有以下行为时需要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资产转让(包括拍卖),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企业兼并,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地位的行为;
企业出售,指出售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他整体资产产权的行为;
企业联营,指国有企业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投入组成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实体的行为;
中外合资合作,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与外商在我国境内举办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的行为。
国有企业资产的评估应按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四个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