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交通网规模与构成
综合交通网远期规划的基本要求是:①全国所有城镇、口岸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都有公路连接;②目前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沿海主要港口、主要口岸都有铁路或高速公路连接;③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发达城市、具备条件的内陆偏远城市,重要旅游城市及旅游区有民用航空线路连接;④按照自然地理、人口分布和经济发达程度,在满足通达度的前提下,保障区域内和各个区域之间交通联系,以及对运输需求的多样性和个性化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充分的承载能力,东、中、西三区域采取不同的网络密度;⑤形成以长江、珠江、京杭运河、淮河、黑龙江和松辽水系为主体的干支直达、江海联运的国家高等级内河航道体系;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系统功能完善并与综合交通网络有效衔接的沿海港口格局;⑦油气管线和路网布局确保能源安全有效供给。
(1)规划2020年综合交通网总规模为338万公里以上(不含空中、海上航线、城市内道路和农村公路村道里程)。
(2)综合交通网构成:公路网总规模达到300万公里以上(不含村道),其中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65万公里,高速公路10万公里左右。铁路网总规模达到12万公里以上,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达到50%和60%,其中铁路客运专线和城际轨道交通线路1.5万公里以上。城市轨道交通线路2500公里。内河航道里程达到13万公里,其中国家高等级航道1.9万公里,五级以上航道2.4万公里。民用机场数量达到244个。沿海主要港口25个。输油气管道达到12万公里。
(3)港口能力。沿海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65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2.4亿标准箱,沿海及沿江港口煤炭吞吐能力达到12亿吨以上,港口的铁矿石接卸转运能力达到3.5亿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