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1264-1989《轻轨》。本标准与GB/T11264-1989相对比,对下列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修改: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热轧轻轨”;
——轻轨型号增加了18 kg/m、24 kg/m;;
——轻轨尺寸检验项目增加了头高、螺孔中心线上下偏差、截面偏称;
——增加了“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按其他牌号供货”;
——降低了钢中杂质元素S、P含量,增加了小型号轻轨的力学性能;
——取消了落锤试验;
——调整了长度允许偏差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永洋钢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 标准主要起草人:邓翠青、王永红、孙晓玲、赤荣、刘宝石、陈春生、侯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1264-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