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各类计划、规划编制工作。
1、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短期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全年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2、负责全县各类重点项目的计划编制、监控管理工作。
3、依照农业法,组织编制、修订综合农业区划和区域开发规划。
(二)负责全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申报及审批工作。
(三)负责全县社会事业及公、检、法、司项目、交通能源项目、各类农业项目的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
(四)负责全县工业、农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其它(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县职权许可范围内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市以上职权许可范围内各类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六)落实国家有关节能政策,履行禁粘(禁止使用粘土砖)职责,负责县域内墙体材料革新、监督与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全县农业区划工作。
(九)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遵小地方铁路宽城段前期准备、建设管理等组织领导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