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船舶应处于空船状态,一切不是船上配备的物件均应从船上撤除。
2、船上确难以达到空船状态时,可允许有多余或不足重量,但总数一般不应超过空船排水量的1%。对试验需用的临时设备和试验移动重量、试验所必需的压载可不受上述限制。
3、船上一切可以摆动或滚动的装置、设备及物件等均应加以固定。
4、所有机械、锅炉、管路、及系统内的水或油,应使其处于工作状态,并关好油门,以防流动或流失。
5、为了保证试验的准确性,所有的液体舱柜应予以排空,对试验所用的水压载及不能排空的舱柜应予以灌满。
6、船舶在试验时的初始横倾角不应超过1度。如有纵倾,在计算时必须按纵倾状态计算有关数据。
7、试验前要准备一定重量的移动重物,以能使船舶在试验中能产生2~4度的横倾角为宜。
8、准备好试验用的油槽(也可用水槽代替),装有翼翅的摆锤、直径0.5mm左右的柔软细绳、钢直尺等。
9、准备小艇一艘,作观察船舶浮态用。准备好联络工具及规定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