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下发通知,开始组织申报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备选项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本地发改部门联系,包装策划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记者了解到,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升级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等列入《“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任务的项目,以及生活垃圾处理、中转、渗滤液处理、存量治理等列入《“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任务的项目。申报工作将确保实现“县县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关键目标,加强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按照审批条件,落实项目审批、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等前期工作并加强监管措施,督促项目建设进展。
本次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含已下达过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原则上按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30%、45%、60%控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政策的地区,补助比例按相关政策执行。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选项范围和选项条件,认真组织遴选备选项目,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针对地方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各地市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技术工艺、厂网配套等方面加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