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项目是否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业主有着完全的决定权;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招标,业主也有着完全的决定权。但是为了保证公共利益,各国的法律都规定了有政府资金投资的公共项目(包括部分投资的项目或全部投资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的其他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在一定额度之上时,要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对此我国也有详细的规定。
按照我国的《招标投标法》,以下项目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上述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在原国家计委2000年5月1日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除此以外,各地方政府遵照《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也对所在地区应该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范围和标准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