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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招标须按总承包制 禁止专业工程分包

2015/04/173579 作者:佚名
导读:日前从山东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获悉,自2015年3月1日起,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专业及特种设备的采购、调试、检测除外。

日前从山东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获悉,自2015年3月1日起,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专业及特种设备的采购、调试、检测除外。

去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11月,又印发了其释义。《办法》和《释义》对专业工程发包提出了明确要求,即“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办法》和《释义》出台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进行了转发,要求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专业工程单独发包(专业及特种设备的采购、调试、检测除外),必须包含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确需进行专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进行分包。若建设单位违反此规定,将按违法发包予以严厉查处。

此举将有效避免该市建设单位把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等现象,也将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提升。责任主体更加清晰,施工现场只有单独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平行的专业承包单位,质量安全责任更加清晰明了。监管线条更加清晰,避免了管理机构在一个工程中多线条执法的复杂性。承发包关系更加清晰,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平行专业承包单位因交叉作业带来的工程量、工程款等纠纷。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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