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推广墙体材料革新和推进节能建筑的法规、政策。
二、负责市墙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积极协调墙改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推广墙体材料革新和推进节能建筑工作。
三、编制和组织本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规划;组织、科研、生产、设计、施工等部门,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建筑应用技术研究、施工规范、规程及通用图案等项工作。
四、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及落实限产计划。引导帮助砖瓦窑厂开展"实"改"空"或转产新型墙体材料。
六、实施墙改监察,处理违返墙改法规、政策和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