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气站除生产必须用火外,应严禁火种,特别是甲类生产区应绝对禁止火种。
①不应使用铁质工具,敲打时只准使用铜锤。
②进入生产区的人员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甲类生产区不准穿有铁钉、铁掌的鞋子,不宜穿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以防摩擦发生火花和静电而酿成火灾。
③不准汽车、电瓶车或其他机动车辆进人甲类生产区。
(2)在甲、乙类生产区检修动火,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爆炸或火灾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消防施救包括:
①煤气站应有消防给水。同时在整个生产区布置相应的消防器材,生产区周围应有消防车道。
②如着火部位有可能危及电气设备,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已经燃着的煤气没有中毒危险。但消防人员在灭火过程中,仍应注意未燃着的煤气,以防中毒。如在有中毒危险的部位灭火,消防人员应尽量站在上风方面。
④当煤气管道、煤气设备因煤气泄漏而着火燃烧时,应先浇水冷却管壁和壁板,防止变形后扩大渗漏缝隙;炽热的壁板会引燃煤气,使灭火失效,要同时采取措施杜绝气源。如关闭煤气阀门或煤气管道注水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