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总体规划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解答】1、解释:城市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2、区别:详细规划又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两种。前者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位置以及空间环境的规划要求;后者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模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对当前开发修建地区制订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和建筑类型,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特别提示: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有以下几方面,必须严格执行。
①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②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部总量。
③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筑高度。
④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
⑤规划字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⑥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