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调系统的划分应合理,系统的经常性同时使用率或满负荷率宜控制在40%~80%。划分时可遵守以下规则:
1)功能不同的区域宜组合在一个空调系统中。
2)经常使用的房间和不经常使用的房间宜组合在一个空调系统中。
2.应优化室外机与室内机间的配管布置,减少配管长度。配管等效长度不宜超过70m;或通过产品技术资料核定,配管实际长度制冷工况下满负荷的性能系数不应低于2.80。
3.室内机之间、室内与室外机之间的高度落差不能超过厂家设备容许的最大落差,并应尽可能小。
4.室内机数量不能超过各厂家室外机允许连接的数量。
5.室内、室外机的容量配比系数是一个系统内所有室内机额定制冷容量之和与室外机额定制冷容量之比。宜参考下表选择。
6.新风系统设计要求。
1)新风宜经排风热回收装置进行预冷(热)处理,并且设旁通风道,在过渡季节不经过热回收装置直接引进新风。
2)采用排风热回收装置补充新风时,室内末端机组的选择应考虑分担部分新风负荷。
3)宜选用适应新风工况的专用直接蒸发式机组对系统的新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