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广东省城乡规划督察员聘任暨规划督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广东省政府补充聘任了11名省城乡规划督察员。至此,全省督察员规模达到22名,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实现“一个城市派遣一名督察员”。
近年来,广东省强化规划执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走在了全国前列。2014年,广东省督察员列席督察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其他规划重要会议235次,约谈或约见地方政府及规划部门领导103次,发出督察文书69份,其中督察建议书5份,开展了对各市规划委员会规范运行、规划督察评估等4个专项督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共作出行政罚款1344万元,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72万平方米,14人受到行政处分。
会议要求,督察员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深化改革,重视法治建设,紧紧围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粤东西北扩容提质、珠三角全域规划等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务实高效,蹄疾步稳地推动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守住城市发展边界和底线,为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