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置防烟楼梯间
前期,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托里县人民医院住院楼进行了消防验收,验收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工程存在未按照消防设计文件设置防烟楼梯间、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室内消火栓管网内无水、建筑屋顶设备区域违章设置彩钢板房等诸多消防安全隐患,建筑公司涉嫌违法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
消防部门在充分进行调查取证并集体讨论后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施工单位新疆庆义建筑有限公司责令停止施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束后,执法人员对该工程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其负责人表示服从消防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将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避免下次再犯类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