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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实施规划图件的规定

2015/04/241828 作者:佚名
导读:【学员问题】土地开发整理实施规划图件的规定?  【解答】包括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和土地潜力分析图。比例尺一般应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1:2.5万~1:5万),特殊情况

【学员问题】土地开发整理实施规划图件的规定?

【解答】包括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和土地潜力分析图。比例尺一般应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1:2.5万~1:5万),特殊情况可适当变通。

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作为底图,用重色绘制土地整理规划内容。包括:各类整理区界限(可用复区表示);县、乡、村行政界线;村、镇、独立工矿及占地面积大的用地单位的规划用地范围;沟、路、林、渠等的规划走向和位置等。

2、土地潜力分析图应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加工绘制,主要内容有:待开发的未利用土地;各类废弃地和其他闲散土地;拟调整改造的农村居民点及城镇工矿用地;拟调整的沟、路、林、渠;县、乡、村行政界线等。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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