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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的规定

2015/04/27741 作者:佚名
导读:《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

《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巳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建筑工程时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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