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广泛调查和总结了原规范执行情况,根据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发展状况,吸收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的有关实践、科研和技术发展成果,借鉴了国(境)外有关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方面有关专家和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形成本规范。
修订后根据专家建议将本规范更名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本规范在原规范18章和12个附录的基础上修订为20章和11个附录。新增加的内容有第16章、第20章和第5.4、6.6、6.7、19.6节等内容,原有各章节条文的内容也进行较为全面的修订。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