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水温适宜、水量充足稳定、水质较好、开采方便且不会造成地质灾害及当地政策法规允许的条件下,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可优先选用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
2.热源井的设计单位应具有水文地质勘察资质,热源井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的规定。
3.当地下水换热系统的勘察结果符合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要求时,应将勘探孔完善成热源井。
4.为确保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地下水的持续出水量应满足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最大放热量或吸热量的要求。抽水管和回灌管上应设置计量装置,并且对地下水的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质应定期进行检测。
5.地下水地源热泵机组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使用要求、装机容量、运行工况、负荷变化规律及部分负荷运行的调节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6.地下水地源热泵机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源热泵机组》GB/T19409-2003的相关规定,且应满足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运行参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