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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园用地圈起私人沙滩 对会员开放会籍150万

2015/04/301029 作者:佚名
导读:采取会员制管理,带游艇泊位的会籍150万元,消费类会员办理商务卡一次至少充值28万元;水上运动中心年费38800元,不接受单次消费。……

深圳公园用地圈起私人沙滩 对会员开放会籍150万
​深圳大梅沙湾游艇会会所。

采取会员制管理,带游艇泊位的会籍150万元,消费类会员办理商务卡一次至少充值28万元;水上运动中心年费38800元,不接受单次消费。记者调查发现,深圳大梅沙湾游艇会用地性质竟是“海滨公园”,即公共用地。

拥有200多米长沙滩带泊位会籍150万元

大梅沙湾游艇会官网显示:游艇会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利用8万平方米的凹入式天然内湖形成的避风港口,有200多个游艇帆船泊位,建有五星级酒店、高级餐厅,拥有200多米长的私家沙滩,实行“顶级会所管理”。

记者日前来到大梅沙湾游艇会探访,在大门口被保安拦住,说只有会员或者持酒店预订单的客人才能进入。记者自称某企业公关经理,要接待重要客人,经过一番盘查之后才获准入内。销售人员说,游艇会采取会员制管理,带游艇泊位的会籍150万元,消费类会员办理商务卡一次至少充值28万元;为招揽会员,也接受“体验式单次消费”。

销售人员开列了全套接待方案:总统套房价格18000元/间/晚;77英尺(约23米)游艇“大梅沙湾一号”租金为15000元/小时;餐费1380元/位;茅台3480元/支。“总统套房必须刷专用门卡才能打开电梯上楼。服务员把餐送上去,谁都不知道是谁在那儿。”

记者致电游艇会内的大梅沙水上运动中心咨询,被告知:仅面向游艇会会员和水上运动中心会员提供私人授课服务,水上运动中心会员“逐浪卡”年费38800元,不接受单次消费;有意入会者,可体验一次。

据了解,游艇会通常包括码头、会所和私人游艇三部分,有的游艇会与高档别墅群或楼盘搭配。“封闭式是目前国内游艇会的一大特色。”广东省游艇行业协会会长武田说。

临时建筑成了豪华酒店交完罚款拿到延期许可

大梅沙湾游艇会和大梅沙海滨公园仅一栏之隔,一到夏天,公共浴场“下饺子”似的人山人海和游艇会海滩的空寂无人形成鲜明对比。

记者查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以下简称“深圳规土委”)官网得知:大梅沙湾游艇会所在地块的用地性质是“海滨公园”。深圳规土委滨海管理局副局长周洁证实:大梅沙湾游艇会占的确实是海滨公园用地,只有其中一小片水上运动中心以体育设施用地的名义获得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为盐田区体育局。

据盐田区政府介绍,盐田区体育局把水上运动中心交给深圳市强浩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区政府给水上运动中心核发了一个“综合楼及仓库”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功能为“体育配套”。

记者实地看到的是:水上运动中心大门挂的是“大梅沙湾游艇会”的大招牌,圈起了大片土地和海滩;“综合楼及仓库”则是内有总统套房的豪华酒店。

周洁表示,2003年9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将这块“海滨公园”地块划拨给盐田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回复称,水上运动中心2010年8月报建了一个面积2763平方米的临时建筑“综合楼及仓库”,获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建完后面积严重超标,区政府处以1232万元罚款后,又核发了一个建筑面积6188平方米的临时许可证。按规定,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为两年,最长可申请延长一年,期满必须拆除。也就是说,该建筑最晚必须在2014年2月拆除。但是,盐田区政府2014年6月重新核发了许可证,延长至2016年6月。

全国逾70家占海占江占湖

近年来,游艇会在我国呈现爆发式增长。记者调查发现,在深圳,除了大梅沙湾游艇会,海岸线上还有多家游艇会,如深圳湾游艇会(会籍108万元)、七星湾游艇会(会籍38万元至118万元)等。

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全国成规模的游艇会已超过70家。今年1月在广州举行的2015中国游艇产业发展新年论坛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游艇会已建成泊位数量为11600多个,在建或计划建设泊位数量为27000多个。

除布局海岸线,游艇会还向江河黄金水道、湖泊扩张,“靠海吃海、靠江吃江、靠湖吃湖”。官网显示,上海大都会游艇会占据了246米黄浦江黄金水域段岸线,码头区域建有1100平方米的高档餐厅和500平方米的游艇私人会所。青岛银海国际游艇俱乐部宣称“高档会所”,占据着青岛4A景区的奥帆赛训练基地。

记者调查发现,各地游艇会多数被包装成体育、旅游、酒店、工业等公共项目拿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对游艇会的用地性质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每个游艇会的情况都不一样”,但多数“准生证”身份暧昧。

专家认为,游艇会不应该成为清理整顿私人会所的死角,各地相关部门应当核查这些“占海占江占湖”的游艇会是否拥有合法手续,并对占用公共资源的游艇会进行清理。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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