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召开全市查控在建违法建筑情况通报会,参会人员有局长唐耀文、副局长郭显领,综合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和各镇(街、园区)城市综合管理分局分局长、分管副局长、执法中队长约150人。唐耀文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郭显领副局长对全市查控在建违法建筑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典型案例,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唐耀文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从今年4月份开始每个月举行一次全市查控在建违法建筑情况通报会,主要是通报各镇(街、园区)查违工作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披露突出问题,提出对策要求。他主要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建立通报制度,探索查违工作新抓手。
其一,形成高压态势,营造严查严控氛围。建立查违通报会制度是探索查违工作长效机制的新举措,希望支队将这个会真正开成“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会议,在全市形成查违控违高压态势。
其二,实现信息互通,及时推广成功经验。支队要第一时间总结各分局的查违工作先进做法,利用通报会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使通报会成为一个“交流经验、信息共享”的平台。
其三,直面工作现状,敢于暴露存在问题。支队要秉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进行通报,按事实说话,客观公正通报,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对违建行为不姑息。
二是完善通报机制,形成查违工作新常态。
每月召开一次通报会将成为以后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严肃通报纪律,加强组织实施。支队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每月一次的通报会,会上通报的查违数据、典型案例等相关信息,参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
二要落实通报责任,杜绝瞒报漏报。各分局要如实统计汇总查违数据,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如实总结经验做法,杜绝出现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情况。
三要探索通报机制,提升查违效能。下一步市局将探索通报会的配套机制,如督查机制、奖惩机制、考核机制、问责机制等。不能让通报会流于形式,有力推动查违工作。
三是注重通报实效,实现查违工作新作为。
(一)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属地负责。各分局为所在镇街辖区查违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督查力度,查摆重点问题。支队三个大队要切实履行好督查、指导的职责,狠抓大案要案,重点对遥感图斑案件、领导交办案件、督办案件要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
(三)全面深入查处,实行快速拆除。为突破法律程序的瓶颈,实行快速处置,各分局要实行好快速拆除机制。拆除前做好违建者的思想工作,确保快速、稳妥地拆除在建违法建筑。
(四)坚持文明执法,细化应急预案。各分局要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人情执法和关系执法。还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提升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