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神经衰弱综合征表现加重外,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a.中度或重度脱发;
b.肝下缘在锁骨中线肋缘下1.0~1.5cm,伴有触痛并有肝功能异常;或肝大超过锁骨中线肋缘下1.5cm以上,而无肝功能异常;检查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血清学指标:HBsAg为(-),HBeAg为(-)、抗HBc-IgM(-),以便尽可能除外病毒性乙型肝炎。
在氯丁二烯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的基础上,出现肝硬变者。
具有下述临床表现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a.头昏、头痛、乏力、四肢麻木、步态不稳或短暂的意识障碍、恶心、呕吐;
b.流泪、咽部干痛、咳嗽、胸闷、呼吸困难;
c.眼结膜充血、咽部充血、肺部可有散在干、湿啰音;
d.X射线胸片可有肺纹理增强。
上述临床表现加重,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昏迷;
b.癫痫样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