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很早就有过磁偏角的测量。1683年起,在北京曾有过间断的记录。1867年开始有地磁三要素(磁偏角、磁倾角和水平强度)的测量资料。在1936~1947年期间,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中央地质调查所、北平研究院物理研究所和陆地测量总局都做过区域性的地磁三分量的绝对测量。1950年开始进行全国范围的陆地磁测,并于1969~1972年完成了全国地磁普测。
中国的航空磁测是从1953年开始的,到70年代末期,绝大部分地区都做过1:500000或 1:1000000的航空磁测。在中国中部和东部的广大地区,还做过1:50000的航空磁测。根据以上资料编绘出 1:1000000的中国航空磁力异常图。中国航空磁测主要用磁通门磁力仪和质子旋进磁力仪,也使用光泵磁力仪测量地磁总强度。
中国的海洋磁测主要是利用拖曳式质子旋进磁力仪,测量地磁总强度。
从地磁测量资料中减去变化磁场和长期变化,并进行仪器差改正,以便把各个测点的观测值化为同一时刻和同一标准的数值。这个处理过程也叫地磁测量资料的通化或归算。
变化磁场改正在所获得的地磁测量资料中,不仅包括基本磁场,而且也包括变化磁场,因而,为了得到某一测点的基本磁场,就必须把变化磁场从观测值中减去。作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利用测点附近地磁台的日变记录,按野外观测的时间,从磁照图上直接量取变化磁场(假定测点和地磁台的变化磁场是一致的)。这种改正方法虽较简单,但由于忽略了变化磁场随纬度的变化,所以每个地磁台的控制范围不能太大(控制半径约为500公里)。另一种方法是根据地磁台的多年资料,用统计分析方法,得到变化磁场各个成分的时空变化规律,计算出各个测点的变化磁场值,再从观测值中减去。这种改正方法比较繁琐,它适用于地磁台稀少地区的地磁测量资料的整理。
长期变化改正要把不同日期、不同年份的地磁测量资料归算到某一共同时刻,就要进行长期变化改正。通常是根据地磁台和地磁复测点的各个地磁要素的年变率,描绘出它们的地理分布,或用泰勒多项式表示出它们的地理分布,然后根据各个测点的经纬度即可量取或计算出相应的长期变化值。如果测区缺少地磁台和地磁复测点,就难以确定长期变化的分布。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利用相应年代的世界地磁图的等变线进行长期变化的改正。
仪器差改正由于不同磁力仪的观测结果不一致,若要把不同磁力仪测量的地磁资料归算到某一共同标准(地磁台站标准或国际地磁测量标准),就要进行仪器比测,以确定仪器差。在磁测前后,均应将使用的地磁仪器与地磁台的标准地磁仪进行比测,如果野外测量时间较长,则在测量过程中间也应进行仪器比测,以便确定仪器差随时间的变化。经过仪器差改正之后,地磁测量资料就归算到某一共同的测量标准。中国是以北京地磁台的标准磁力仪为标准的。
另外,有些国家还对地磁测量资料进行高度改正,以便把不同高度的地磁资料归算到某一共同高度(如海平面)。
陆地磁测资料经过上述各种改正之后,就得到一系列年份相同、标准相同、高度相同的基本磁场数据。对于其他类型的地磁测量资料,还要进行一些特殊的改正,例如对于三分量航空磁测资料,还要进行飞机磁场的改正,以及定向系统漂移的改正(见地球变化磁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