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写字楼和家庭的室内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近几年,国家分别制定了一些室内环境特别是室内空气质量的标准,如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于1995年发布的《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GB/1 6 l 27—1 995》和1996年7月实施的《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T‘1 6 146—1 995》还有室内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等。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者室内环境意识的增强,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工作,自2001年以来又制定了一些与室内环境有关的标准,主要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建设部起草的GB50325—200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 1年11月26日制定并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规范中提出了对氡、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5项污染物指标的浓度限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卫生部和国家环保局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02年11月1 9日发布,2003年3月1日实施。
另外,与室内环境有关的标准还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1年1 2月发布的,2002年7月1日起由国家强制性执行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7.5.3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应符合表7.5.3的规定。
表7.5.3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
污染物名称 活度、浓度限值
氡≤200(Bq/m3)
游离甲醛≤0.08(mg/m3)
苯≤0.09(mg/m3)
氨≤0.2(mg/m3)
TVOC≤0.5(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