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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2015/05/082085 作者:佚名
导读: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意见》明确了三点原则。一是积极推动。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 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二是逐步规范。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三是加强引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发展。

《意见》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营造宽松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二是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三是推动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四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六是构筑安全保障防线,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七是健全支撑体系,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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