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四川]绵阳启动“工程质量终身追责”制 四类问题一追到底

2015/05/11756 作者:佚名
导读:记者日前获悉,绵阳日前已正式启动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责制,发生四大类问题将对责任“一追到底”,就算公司破产、解散,责任人退休也将追责。……

记者日前获悉,绵阳日前已正式启动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责制,发生四大类问题将对责任“一追到底”,就算公司破产、解散,责任人退休也将追责。

四类问题一追到底 即便退休也须担责  

记者了解到,只要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一是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是发生投诉、举报、重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三是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四是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来讲,追究质量责任的主要包括: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局部坍塌;建筑结构发生不均匀沉降、开裂等,导致工程结构损害,影响结构安全;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或偷工减料,造成工程结构损害;城市桥梁出现较大裂缝、桥体严重渗水等影响使用安全问题;其他不符合标准并造成工程结构损害的。

按照规定,企业解散的,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终身质量责任。企业设立的分公司解散的,由其母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文章来源:四川经济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