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特殊的建筑物(如音乐厅、录音室、测听室)的构件,可按其内部容许的噪声级和外部噪声级的大小来确定所需构件的隔声量。对普通住宅、办公室、学校等建筑,由于受材料、投资和使用条件等因素的限制,选取围护结构隔声量,就要综合各种因素,确定一个最佳数值。通常可用居住建筑隔声标准所规定的隔声量。
在进行隔声设计时,最好不用特殊的隔声构造,而是利用一般的构件和合理布局来满足隔声要求。如在设计住宅时,厨房、厕所的位置要远离邻户的卧室、起居室。对于剧院、音乐厅等则可用休息厅、门厅等形成声锁,来满足隔声的要求。为了减少隔声设计的复杂性和投资额,在建筑物内应该尽可能将噪声源集中起来,使之远离需要安静的房间(见城市防噪声规划)。
某些需要特别安静的房间,如录音棚、广播室、声学实验室等,可采用双层围护结构或其他特殊构造,保证室内的安静。在普通建筑物内,若采用轻质构件,则常用双层构造,才能满足隔声要求。对于楼板撞击声,通常采用弹性或阻尼材料来做面层或垫层,或在楼板下增设分离式吊顶等,以减少干扰。
建筑物内如有电机等设备,除了利用周围墙板隔声外,还必须在其基础和管道与建筑物的联结处,安设隔振装置。如有通风管道,还要在管道的进风和出风段内加设消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