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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投标信息全公开

2015/05/132871 作者:佚名
导读:5月1日起,广东省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将施行全过程信息公开。

广东招投标信息全公开

5月1日起,广东省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将施行全过程信息公开。这是日前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要求的。

据悉,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秩序,深化招标投标改革,加大社会监督和反腐倡廉力度,打造阳光交易,切实体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规定》,广东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将施行“五公开”,即:招标文件公开,投标文件公开,评标过程公开,评标结果公开和中标结果公开。

《规定》明确,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的电子版中除涉及商业秘密的报价清单外其他资料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日(节假日顺延)。对公示后各投标单位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的电子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系统进行入库管理。招标项目在评标时,应公开评标专家的职称、取得的资质、从事专业等有利于评标的内容,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将评标专家代码及对应的个人评标过程的具体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节假日顺延)。同时,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依法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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