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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建筑因旁边施工被损坏 屋主要求赔偿88万

2015/05/13699 作者:佚名
导读:位于顺德乐从的一间百年清朝建筑,因旁边的罗浮宫修建导致被损坏,老屋的后人对此痛心不已,将责任方告上法庭,要求全貌修复索要88万元。法院一审虽然判决责任方负责,但仅赔偿20万。

百年老屋

位于顺德乐从的一间百年清朝建筑,因旁边的罗浮宫修建导致被损坏,老屋的后人对此痛心不已,将责任方告上法庭,要求全貌修复索要88万元。法院一审虽然判决责任方负责,但仅赔偿20万。记者昨日从佛山中院了解到,屋主已经提出上诉。

昨日,记者来到了位于顺德乐从镇沙滘居委会东村, 在陈氏后人陈玉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陈氏古屋。进入天井的大门,由于地质沉降,已经和地面紧紧地贴到一起,无法关闭。进入到房屋里,大大小小的裂纹已经爬满了墙面。

据了解,2011年,东村附近的罗浮宫大楼开始建造,最开始是靠近罗浮宫那边的房屋出现了开裂,后来开裂的范围越来越广。

同年,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出具《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单位认定书》,认为东村在广东罗浮宫家具建览中心二期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了地面沉落的地质灾害,原因是地下水流走后导致地基下沉。

事发后,广东罗浮宫国际家具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罗浮宫公司”)与村民共同妥托评估机构,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每户获得三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赔偿。

今年初,陈玉麟等拥有陈氏祖屋产权的后人,将罗浮宫公司以及施工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887952.23元,以重修陈氏祖屋。

4月24日,顺德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罗浮宫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陈玉麟等人赔偿损失205482.43元。

“涉案的房屋的确是清朝房屋,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和历史价值,我们都认为的确需要保护。但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我们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按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以及被告过错的大小来认定。”审理该案的法官说。不过,陈玉麟不服一审判决,近日已经向佛山中院提出了上诉。

文章来源:新浪乐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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