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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关于完善施工现场相关资料的紧急通知

2015/05/134097 作者:佚名
导读:关于完善施工现场相关资料的紧急通知...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日,自治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作出了安排部署,为了确保全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排查工作顺利推进,现就完善施工现场相关资料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施工现场须提供的各类证书彩色扫描件和资料复印件目录

(一)施工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合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注册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承诺书、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或经考核培训合格的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务工人员劳动合同,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凭证或租赁合同;相关人员签字的施工管理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材料的送检报告;有关质量、安全生产、财务、档案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资料。

(二)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从业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承诺书、监理日志、监理大纲、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的相关资料及企业内部管理资料。

以上资料需要全部存放在施工现场,建筑材料送检报告和监理日志为原件,其他资料为复印件。

二、相关要求

(一)施工现场相关人员在现场接受检查时,要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

(二)对施工现场资料不全,又不能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关资料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各地(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办要及时将通知印发给辖区的每一个施工企业,监督和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相关资料的补充完善工作。同时通知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随时做好迎检工作。

(四)为了切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排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于5月15日前务必完成资料完善工作。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12日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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