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2、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3、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及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4、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
5、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6、工程有关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7、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8、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9、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0、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