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环保部门应该公布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要求这些企业定期公布排放数据,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此外,对一些可能存在渗井排放的企业,一定要实地调查,走遍企业的每一寸土地,让任何可能的偷排方式都行不通。
进一步加大环保组织与公众的参与度,让污染企业处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
加强对地下水系的研究和地下水质的监测。在污染企业周边,科学设立地下水系水质监测点,一旦企业有渗井、渗坑偷排行为,环保部门就能立刻监测到。
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利用水平衡公式。一个企业的用水量和排水量都是可以查出来的,一旦发现用水量远远超过排水量的企业就要引起高度重视,很可能是企业通过渗井方式将一部分污水排入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