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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置换首单开启 江苏债今日招标

2015/05/211488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一批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发行总额为522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308亿元,其余为新增一般债券。……

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于5月18日下午2时至2时40分招标,1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第一批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发行总额为522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308亿元,其余为新增一般债券。这标志着今年1万亿元地方债置换大戏就此拉开帷幕。

总计3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务被纳入了置换计划,其中1万亿元已由财政部基于地方政府2015年的到期债务及偿付能力而分配给各地方政府,以低息长期地方债券置换高息短期的银行贷款、城投债以及信托。据财政部估算,置换计划每年能够为地方政府削减400亿到500亿元的利息偿付。

5月8日,财政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102号文)明确,可以采取定向承销的方式置换地方债。第一批债务置换完成的期限为2015年8月31日。

102号文指出,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机构融资形成的债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地方财政部门也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

102号文曝光后,市面上开始流传“定向承销”就等于“行政摊派”的说法。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院长)、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瑞穗金融集团讲席教授、美国国家经济署研究员王江对记者表示:“定向承销方案是过度之举,由于市场机制还未到位、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只能采用行政加市场的方式先走完这一步。”

西部证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李宁认为:“此前市场一直担心1万亿元地方债的巨量供给是否会影响利率水平,但事实上按照审计署的数据,截止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直接债务就有10.8万亿元。制定政策和观察市场时,要从10.8万亿元这一视角出发。所以,只能一部分通过市场消化,另一部分由央行通过某种手段参与置换。”

102号文明确地方债可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试点地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抵押品范围,纳入央行SLF、MLF、PSL的抵押品范围,并开展回购交易。

目前,市场对2015年1万亿元的地方债置换能否顺利实施仍有疑问,一方面担心会冲击利率水平,另一方面也怀疑银行是否愿意将收益较高的贷款置换成收益较低的债券。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上周五在国新办的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金融机构对债券的置换积极性还是比较高的,这对改善资产组合、节约资本、降低经营风险和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水平都是有好处的。”

穆迪公司大中华区信用研究分析部高级副总裁钟汶权表示:“以往有刚性兑付,发出来就有人买,之后这种状况不复存在了。投资者之所以对地方债有疑虑,就是因为透明度低。我想如果地方政府能提供更多的信息,告诉市场未来几年的财政状况,监管层也减少干预,增加透明度,这对降低发行利率是有好处的。”

文章来源:中华建筑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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