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应力筋下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应根据构件孔道或台座的长度、锚夹具长度等经过计算确定。
(2)预应力筋宜使用砂轮锯或切断机切断,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3)钢丝束的两端均采用墩头锚具时,同一束中各根钢丝下料长度的相对差值,当钢丝束长度小于或等于20m时,不宜大于1/3000;当钢丝束长度大于20m时,不宜大于1/5000,且不得大于5mm、长度不大于6m的先张预应力构件,当钢丝成束张拉时,同束钢丝下料长度的相对差值不得大于2mm。
2、预应力钢筋采用镦头锚固时,高强钢丝,宜采用液压冷镦;冷拔低碳钢丝可采用冷冲镦粗;钢筋宜采用电热镦粗。
3、预应力筋由多根钢丝或钢绞线组成时,在同束预应力钢筋内,应采用强度相等的预应力钢材。钢丝和钢绞线束移运时支点距离不得大于3m,端部悬出长度不得大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