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规定
各单位应组织日常、定期、专项等安全检查,监督和促进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日常安全检查
2.1项目部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等应适时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架子队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工班长、群安员等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人员按章作业。
2.3施工中作业人员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正确操作。
2.4施工生产班(组)必须执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立即上报。
a)班前检查内容: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生产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b)班中检查内容: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生产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则。
c)班后检查内容:分析目前工地上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决办法;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分析追查事故及未遂事故。
3.定期检查
3.1项目部每月、架子队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积极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3.2对于结果应进行通报,并在每月底召开的安全质量例会上对检查结果进行讨论、分析,提供改进对策。
4.专项检查
4.1项目部对一些专业性的安全问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和实际操作维修的作业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不得投入或继续使用。
4.2应针对节假日前后和夏季、冬季、雨季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